申命记第六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申命记第六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6:1-25 督促爱耶和华:本章可以说是持续到26章的摩西的第二篇讲章的序言,其主题是“爱耶和华”。具体地说,就是当以爱耶和华的那爱顺服他的一切话,并且要彻底将这些话语教导后裔。这就是摩西所要教训的所有律法之核心和精神。
6:1-3 简单介绍律法的目的与祝福:摩西在这里简单介绍了自己所将要讲授的所有律法的目的,以及以色列百姓若在将要进入迦南地遵行律法是将会得到何等祝福。
6:1 耶和华你们神所吩咐教训你们的:指神在宣告十诫后,使百姓回到帐棚(5:30),只留下摩西在西奈山,吩咐他所要教训百姓的所有律法之详细规定的事实。
6:2 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这句话可以三个层面进行思考:①个人性层面并不是单单从时间上得享长寿,而是指所享有的生命品质如同神的性情一样平和幸福;②民族性层次因神的保护,国家与民族将繁荣昌盛;③从救赎史层面指得救的百姓将要在属灵迦南即新耶路撒冷得享永恒新生命。
6:3 谨守:原指“围上荆棘篱笆”。这是指圣徒对话语的态度,当谨守自己不偏离左右,“小心而慎重”地遵守话语。流奶与蜜之地:意味着肥沃的土壤(11:9)。
6:4 本节描述了摩西宣告所有律法之根源,信仰的对象——耶和华神的性情,表明了神的惟一性,是重要的经文。本节同时排斥了多神论,泛神论及单一神论。犹太人特别重视本节,视其为自己信仰的本质,朝夕颂读。在这种背景下,希伯来文圣经本节的第一个单词与最后一个单词的结束字母比普通字母大一些。独一:并非指相对的单一性,而是指绝对的惟一性。在古代社会,人们普遍拥有多神论,泛神论的自然崇拜思想。因此,就当时而言,希伯来人的这种独一神论是极其惊人的。
6:5 尽心、尽性、尽力:?“心、性、力”用重复手法表现了一个人的全人格。这句话意味着要爱神,且以知、情、意的全人格只爱神。基督所说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的话语(太6:24)也与此一脉相通。
6:7 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指出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向儿女进行“信仰教育”。“殷勤教训”的希伯来词意为“使之锐利”或“扎”之意。因此,这句话是指当以神生命力的话语打动并教训儿女的心与灵魂,就像用利刃剖开一样(来4:12)<提后 绪论,子女教育的重要性>。
6:8-9 用比喻陈述了神的话语当深深渗透到个人与家庭的日常生活中。 系在手上:指当以神的话语作所有行动的指南针。 戴在额上:当以神的话语作所有思考与判断的标准。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并你的城门上:意指用神的话语掌管家庭。因此这些话语并不是让我们按照字面意义去一一奉行,而是象征性地描述了无论是行动上还是内心,我们都决不能忘记神的话语,而当谨记遵行。犹太人按字面意义解释这些经文,用羊皮纸照抄四段经文(6:4-9;11:13-21;出13:2-10,11-16),并制成衣带而戴在身上。当年,耶稣在世时,法利赛人曾以此作为敬虔的标志,大受耶稣的责备(太23:5)<可7:1-23,关于假冒伪善>。
6:10-19 摩西使新世代回想过去:摩西使以色列的新世代回想埃及为奴生活(12节)与在旷野悖逆神的玛撒事件(16节)。这是因为即将进入迦南地而生活的他们,有可能因醉心于那地的富饶而遗忘昔日摩西的教训。故,摩西一再嘱咐,即使在富饶中也不可离开神,也不可为那地的偶像崇拜所诱惑。这也教训我们,记念神的生活要比离开神过物质富饶生活更加有意义。
6:10-11 形象地描绘了以色列百姓将要进入迦南地得享的丰盛生命与物质上的祝福。摩西在这里,特别强调了这一切都基于神与列祖所立的约。
6:12 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耶和华:摩西不停地回顾出埃及事件与西奈山颁布律法事件。因为此二事件不仅孕育了以色列,同时还明确宣告了神是以色列的救赎者与治理者的事实,昭然启示神与以色列的关系是不可割断的事实。
6:13 指着他的名起誓:若发誓就当指着神的名字,且对那名字存敬畏之心,赋予最高权威。这是悖论性地强调了第三条诫命“圣名敬畏思想”<民30:1-16,关于许愿与起誓>。
6:15 忌邪的神:这是将神拟人化的表现手法,神学上则是神人同形同性论思想。神所最嫉妒的是拜偶像的人,强调了神决不允许神的百姓将委身除神之外的一切对象。神的“嫉妒”是把应该归给自己的荣耀或赞美竟然归到自己的被造物时,源自神属性的,向自己百姓的又一种爱。即,神因爱自己所拣选的百姓,故当那灵魂被虚妄的偶像夺去时,便会嫉妒(出34:14;书24:19)将拜偶像的行为定罪为“奸淫”的事实(耶13:27;结16:20;何9:1)也显现了神的这种性情。
6:16 在玛撒那样试探他:指在39年前,即出埃及的第一年以色列百姓在何烈山附近的利非订,因没有水喝抱怨领袖摩西并怀疑神的事件(出17:1-7)。“玛撒”这一地名正是源自此事件,具有“试探”的意思。
6:20-25 子女教育的中心内容:本文更加具体地论及了上文所强调的(7节)子女教育问题。概要列举了当子女问及父母所遵行的神之律例与典章的由来与目的时,父母所当回答的内容。亦即,父母在子女面前,首先当①明确地告诉他们,信实地完成出埃及和进迦南之约的神之惊人大能与恩典;②晓谕他们,神吩咐以色列所当遵行的律例与典章,其目的并不是为了束缚人,乃是为了使人对神常存敬畏之心,得享长寿与繁荣。如此,将耶和华信仰传授给未曾经历出埃及事件的以色列诸后人,使他们也清楚地认识到神之律例,典章的意义并谨守遵行。
6:24 得好处:具有“为了我们的益处”(for our good)之意。指出了神在制定这些诫命时,不仅考虑到自己的威严,也兼顾到使之同时成为百姓的益处。
6:25 这就是我们的义了:这句话决不与保罗所阐明因信称义的教义相矛盾<加 绪论,有关因信称义的理解>。因为,摩西在这里所谈论的义之动机并非单单指遵守律法的外在行为而是包括爱耶和华的内在状态。亦即,没有不结善果的信心(雅2:14-17),与此相反,若没有敬爱追随神的信心,就不能说真心遵行了律法。所以整个新、旧约都同样强调“因信称义”的原理<雅 绪论,行为与信心>。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