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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二十七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民数记第二十七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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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二十七章

27:1 本章继续记述准备入迦南的事。关于土地分配问题,第一个要解决的是女子的产权继承。要是西罗非哈的女儿不能得到产业,他的名字也会从族中除掉。此事的决定有深远影响,故特别在此记载(6-11节)。

  其次是摩西的接班人问题。他因在寻的旷野违神命击打磐石,已不能进迦南,谁继续他领以色列人,本章后半将讨论此事。

27:3 可拉的事见26:9-11。遭处死的人很可能连财产也被没收(参王上21章耶洗别暗害拿伯夺他葡萄园的事)。西罗非哈的众女儿充分认识当日叛乱之非,勇敢为父亲要求公道,主张女儿也应分得一份。

27:6 依希伯来法律,父亲的财产只可分给儿子,长子可得双分;女儿通常不可继承(申21:15-17),只可得到一笔嫁妆。富户还会给女儿女奴、田地陪嫁(创29:24,29;王上9:16)。女儿一旦嫁出,便成为夫家一分子。此法例使地权可长保在本族之内。西罗非哈无子,产业须由弟兄等近亲继任(利25:48-49)。他的女儿提出抗辩(4节),得到了继承权。但女儿若嫁往外族,产业将随之转移,岂不减少了属本族的土地?为解决这个问题,本书36章记有新规定。

27:12 亚巴琳山即尼波山(申32:49)。站在此山可以远眺迦南(参23:14注)。摩西的姐姐米利暗与哥哥亚伦都已死了,现在神告诉他也要去世,提醒他当日未在会众前尊祂为圣的罪(20:2-13)。一代圣者谦逊胜昔,开始为全民安排新领袖。

27:18 约书亚和迦勒曾在以色列民历史上最暗淡的时刻,本无比信心和大勇,激励百姓向前(14:6-9)。在这两个人中,神拣选了约书亚(参出17:9-14;24:13;32:17;33:11)。约书亚一直是摩西的助手(11:28),曾深入迦南地窥探(13:8)。这位新领袖与摩西的一个大分别,是摩西可以面对面与神直接说话(12:8;出33:11);约书亚却须藉着大祭司以利亚撒的“乌陵和土明”来寻问神的旨意(21节;出28:30注)。此后,祭司一直是律法和宗教事务上教导以色列民的权威(利10:10-11)。

  摩西把手按在约书亚的头上,在全会众前宣布了这个决定(22-23节;参申31:14)。摩西照神的吩咐逐步把权柄交给继任人(20节);不过,百姓要到渡约旦河时,才对约书亚的领导权深信不疑(书4:14)。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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