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书第四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彼得前书第四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彼得前书第四章
壹、内容纲要
【蒙恩者该有的职志】
一、当将受苦的心志作为兵器(1~6节)
1.藉在肉身受苦而与罪断绝(1节)
2.存受苦的心顺从神的旨意(2节)
3.拒绝与世人同奔放荡无度的路(3~5节)
4.在灵里靠神而活(6节)
二、要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7~11节)
1.谨慎自守,儆醒祷告(7节)
2.彼此切实相爱,互相款待(8~9节)
3.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10~11节)
三、要与基督一同受苦(12~19节)
1.欢喜迎接那将临火炼的试验(12~13节)
2.因神那内住荣耀的灵而愿为基督的名受辱骂(14节)
3.宁可为作基督徒而受苦(15~16节)
4.为着将要来临的审判而照神的旨意受苦(17~19节)
贰、逐节详解
【彼前四1】「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继绝了。」
〔原文直译〕「所以基督既在肉身受过苦,你们也当以同样的心志装备自己;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断绝了罪。」
〔原文字义〕「心志」心思,思想,意向;「作为兵器」装备自己,武装自己;「断绝」停止,禁戒。
〔文意注解〕「基督既在肉身受苦,」『基督』指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参提前一15);『在肉身受苦』有古卷作『为我们在肉身受苦』,祂为我们所受的苦,包括被人恶待的苦和钉十字架的苦(参二22~24;三18)。
基督先我们而受苦,具有多方面的意义:(1)祂自己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成为我们救恩的元帅(参来二10);(2)为要给我们留下榜样,叫我们跟随祂的脚踪行(参二21);(3)为要体恤我们的软弱,能搭救我们这些因试探而受苦的人(参来四15;二18)。
「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你们也当』指基督徒应当跟随主的脚踪行(参二21);『这样的心志』指受苦的心志,意即决志甘心面对受苦。注意,受苦的心志并不等于受苦,受苦的心志是指存心乐意受苦,而非实际经历受苦;『作为兵器』表示基督徒的生活乃是争战的生活,而武装自己的最佳途径乃是经历受苦;换句话说,我们若要穿上军装(参弗六11,13),非受苦不可。
基督徒往往免不了受苦,因为:(1)受苦是一种信心的试验(参一6~7);(2)蒙召是为行善受苦(参二20~21);(3)为义受苦是有福的(参三14);(4)神的旨意是叫我们因行善受苦(参三17);(5)基督留下在肉身受苦的榜样(参本节;二21)。
「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继绝了,」『因为』指下面的话说明当将受苦的心志作为兵器的理由;『在肉身受过苦的』并非指因行恶受苦,而是指实际经历因行善受苦的人;『与罪断绝』这句话并非说受苦有除罪的功效,乃是说当我们甘愿在肉身受苦的时候,会给我们带进一个结果,就是使我们与罪停止了交往,使罪的诱惑力量停止作用,在我们身上被禁阻,不能继续下去。
〔话中之光〕(一)有受苦的心志的人,不一定就会受苦;反而我们越是不甘心受苦,就会越多受苦,并且越难忍受其苦。
(二)基督徒既免不了要受苦,就应当预备好自己,使受苦成为我们的益处,才不致枉费了受苦的工夫。
(三)许多时候,我们不能胜过苦难的原因,并非我们没有这种力量,而是没有受苦的心志。心志摇动,所受的苦难便倍感难以忍受。
(四)在神的国度尚未完全建立以前,基督徒在世的生活就是一场属灵的战争,而心志是我们主要的武器,这武器是用来对付私欲,使我们与罪断绝。
(五)受苦的心志,乃是胜过魔鬼的各种试探的属灵兵器。魔鬼的各种试探,都多少包含着使我们的肉身有享受或可以不必受苦成分。若以受苦的心志为兵器,便使魔鬼的诡诈失去效力。
(六)我们受浸归入基督的人,不仅与基督同死而使罪身灭绝(参罗六6),并且也与基督同活而胜过罪恶。
(七)当我们专注基督和祂要我们所做的事时,罪就不能在我们受苦时击败我们。当一个人宁愿受苦也不愿意犯罪,他就不再受肉体的支配了。
(八)若一个人经历逼迫,又没有弃绝基督的话,这人的品格与信仰是经历严格考验,故此,试探也对他无能为力了。
【彼前四2】「你们存这样的心,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 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
〔原文直译〕「(如此)就可以不再随从人的私欲,但只顺从神的旨意,在肉身里度余下的时光。」
〔原文字义〕「不从」不再,不须照旧;「情欲」私欲,贪爱,欲望;「度」活着,度日;「余下的」其余的;「光阴」时日,一段时间。
〔文意注解〕「你们存这样的心,从今以后,」原文没有此话,但含有这个意思,故中文翻译时加上去。
「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可以不从』指我们受苦的心志,叫我们有力量与之相抗衡;『人』和『情欲』两个名词皆为复数,故『人的情欲』指因着人们不正常的交际往来,使得各人原有的邪情私欲变本加厉,形成数不尽的七情六欲。
「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神的旨意』在此和『人的情欲』互相敌对;按照本书内容,『神的旨意』是叫我们因行善受苦(参三17;四19),『人的情欲』是叫我们享受今生(参3节)。『在世度余下的光阴』即指度过各人在世上尚余的年日(参一17)。
〔话中之光〕(一)我们若受肉体与情欲的支配,就不能遵从神旨意。
(二)如果人只关注于属地的财物及舒适享受,那么他就是世界上最容易受打击而受伤害的人,因为世上物质如过眼烟云,转瞬即逝。
(三)在我们里面情欲与圣灵相争,使我们不能作所愿作的(加五16~17;罗八5~7);在这种「相争」之中,需要我们运用意志的力量拣选神,不拣选肉身。而受苦的心志乃是我们能拣选神的旨意不拣选自己的喜好的因素。
(四)我们成了基督徒之后,注定要选择与一般人不同的生活方式,就是顺从神的意思,兢兢业业地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多二12)。
【彼前四3】「因为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恶欲、醉酒、荒宴、羣饮,并可恶拜偶像的事,时候已经够了。」
〔原文直译〕「因为我们在此生已过的时光中,随从世人的心意,行为邪荡、纵欲、醉酒、荒宴、狂饮和可憎拜偶像的事,已经够了。」
〔原文字义〕「往日」从旁经过,离去;「外邦人」外国人;「心意」意愿,愿望;「邪淫」任性,无节制,放荡;「恶欲」情欲,私欲;「荒宴」狂欢,作乐;「群饮」在酒会中痛饮;「可恶」不合规矩的;「够了」足够,超过所需的。
〔文意注解〕「因为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随从』意指实行、实践;『外邦人』实为万国万民,乃指撒玛利亚以外的非犹太人,在初期教会时代转用来泛指一切不信主的世人;『邪淫』指尽情放纵,特别重在指性方面的败德坏行,就是放荡淫乱的行为。
『往日…随从…行』三个过去完成时式动词,一个接一个地强调这种情形是该终结了;『行』字特指一项完全不再作的行动。
「恶欲、醉酒、荒宴、羣饮,」『恶欲』指不道德的觊觎,尤其是逾越正轨的欲念,企图以不法的手段获得性欲的满足;『醉酒』指任由自己受酒精的麻醉,以致意志力遭削弱,不能抗拒试探;『荒宴』指喧闹放荡的聚会,以及通宵达旦的寻欢作乐;『群饮』指一些狂饮的酒宴,常会导致纵情放荡,争吵打架。
「并可恶拜偶像的事,」『可恶』特指是神所憎恶的;『拜偶像』原指拜假神的偶像,在现代社会中,文化水平较高的人们,拜假神偶像的情形逐渐少见,但拜各种人、事、物偶像,譬如明星、伟人、娱乐、运动、钱财、衣饰等的人,则俯拾皆是。
这里所提的罪可分为两大类:一类属于放纵私欲的,另一类关乎拜偶像的;而这两类的罪息息相关,彼此助长,因此圣经常将拜偶像的罪与淫乱、贪婪的罪相提并论(参林前六9;弗五5;西三5)。
「时候已经够了,」按原文本句出现在本节的开端,用来加强语气,中文圣经却把它放在后面。此句的意思是说,过去的一切已经作够了!外邦人的罪行已经恶贯满盈了。
〔话中之光〕(一)一旦离弃真神,人的道德标准也会随之降低;道德标准一降低,也就随心所欲,纵情于罪中之乐了。
(二)追逐声色之娱和饮酒作乐,乃败德坏行之首,且彼此密切相关,难怪中国人祖宗把「酒、色」常连在一起。
(三)敬拜偶像的外邦宗教,是培育罪恶和败坏的温床;何时何处有所谓「祭神庆典」,何时何处就有酒宴和淫乱的事。
(四)在教会中,常见基督徒高举他们所崇敬的属灵伟人,过于圣经所记(参林前四6),这在神的眼中看来,乃是可恶拜偶像的事。
(五)对于罪恶的生活感到厌烦和觉得「够了」的意念,是每一个基督徒应当有的。
【彼前四4】「他们在这些事上,见你们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就以为怪,毁谤你们。」
〔原文直译〕「在这些事上,他们见你们不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横流(的路),就觉得希奇,毁谤你们;」
〔原文字义〕「同奔」一同狂奔;「放荡」浪费,挥霍;「无度」倾倒,倾泻;「以为怪」惊奇,奇怪;「毁谤」辱骂,诋毁。
〔文意注解〕「他们在这些事上,」『他们』指外邦人(参3节);『在这些事上』指在这种的生活方式中,或在这种的情况下。
「见你们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不与他们同奔』指不与他们同流合污;『那放荡无度的路』指情欲泛滥的洪流,按原文并无『的路』。
「就以为怪,毁谤你们,」『就以为怪』指在世人眼中,早已见怪不怪,反而将正常基督徒的生活方式视为不平常的怪异;『毁谤你们』指出于恶意的诋毁。
〔话中之光〕(一)今日世风日下,人欲横流,已经演变成吞噬人的潮流,几乎不分老幼,皆以追求声色之娱为人生的享受。
(二)被世人视为「怪」的信徒才不是怪,才是正常的;信徒不应恐怕被人视为怪而不敢拒绝罪恶。
(三)道不同不相为谋,基督徒的生活方式一直不与世俗同流合污,因此就被人以为奇怪,而加以恶言诋毁。
(四)基督徒不与罪恶为伍的圣别生活,常是招惹外人嫉恨、毁谤和逼害的原因。
【彼前四5】「他们必在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
〔原文直译〕「他们必要向那位预备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交账。」
〔原文字义〕「审判」判断,定罪;「交」偿还,付清;「账」陈明,说明。
〔文意注解〕『他们』指堕入道德败坏之潮流中的人(参4节);『审判活人死人的主』指审判所有人的主;『必要向…交账』指必要将他们所行所为,包括逼迫基督徒的事,向神有所交代。
〔话中之光〕(一)有朝一日,基督必要再来施行审判,不但是祂再来时还活着的人要受审判(参太廿五31~32),并且死了的人也要复活站在宝座前受审(参启二十12~13)。
(二)世人的原则是看「今天」谁占上风,基督徒的原则是看「将来」谁在审判台前得着称赞。
(三)得救的根据在于我们相信耶稣(参徒十六31),但审判的根据却在于我们怎样生活。
(四)今日我们众人好像喜欢自己作主,所以就「为所欲为、言所欲言」,但有一天,那位真正的主要来,要凭我们的行为报应我们(罗二6),也要凭我们口中的话定为义或定为有罪(参太十二37)。
【彼前四6】「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他们的灵性却靠神活着。」
〔原文直译〕「因此,也有福音传给那些死人,好使他们虽在肉身里确曾受了人所该受的审判,但在灵里却因神活着。」
〔原文字义〕「有福音传给」传福音,报佳音;「按着」照着;「灵性」心灵,灵;「靠」照着(原文和「按着」同字)。
〔文意注解〕「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为此』指为着将来审判的缘故(参5节);『死人』指当彼得写本书信时已经死了的人,根据本节后半的话,这里的死人应指已经死了的信徒;『福音』就是好消息或佳音,此字原文的含义,是表示听见的人可以有悔改得救的机会;『曾有福音传给他们』这里的问题乃这些死人是在何时有福音传给他们的,合理的解释应当不是指在他们死了之后,而是在他们还活着的时候,『曾』有福音传给他们。
「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要叫他们』指传福音给他们的目的;『肉体按着人』指在肉身中照着所有人类所该受的对待;『受审判』指受神的审判。
注意,这里的『审判』按原文虽和5节的『审判』同一字,但5节的时式是现在式,而本节的时式是过去式,故两者意义有别;5节是指将来的审判,本节则指今生的审判,包括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替人受神的审判(参二24)和神管教的审判(参来十二10;林前十一31~32)。
本句的意思,应是指向人传讲福音的目的,乃是叫人在神审判的光中,体认到自己的肉体是有罪该死的,故此接受基督十字架的救赎。换句话说,这些接受福音的人,已经和基督一同被神审判过而在罪上死了(参二24)。
「他们的灵性却靠神活着,」『他们的灵性』指信徒里面人的灵,在没信主之前,原来是死的(参弗二1,5);『却靠神活着』意指原来已经死的灵,不但在重生得救时活过来了(参一23;二2;弗二5),并且还要继续因神活着(参罗六10~11)。
本节与三18彼此相对应──本节的『受审判』对三18的『被治死』;我们再参酌二24,便可得出本节的意思是说,信徒在神面前,他们的肉体因罪而与耶稣基督一同被神治死(即受审判),但他们的灵已经因信称义而得以与基督一同在义上活(参罗四25)。
另有解经家认为,根据《彼得前书》的主旨乃在劝勉信徒要在被逼迫的受苦中,按着神的旨意而活(参二15,20;三17;四19;五1~2),故本节和17节的审判,乃是指神对我们信徒管教的审判(参来十二5~13),藉着世人的逼迫和苦难,叫我们经历神在环境中管教的审判,以致肉身受对付,甚至被置于死地,然而在灵里却能靠神而活(参林后一9)。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节经文中,受审判和传福音、肉体和灵(性)、按着人和『靠』(原文与『按着』同字)神、死人和活着,彼此对称,按着人、肉体、受审判、死人是一组,传福音、灵、靠神、活着是另一组,含义极深。
〔话中之光〕(一)福音的内容乃是:人若肯接受神藉十字架的审判,就得以免去将来审判的悲惨结局。
(二)今生的审判并不可怕,最可怕的乃是将来的审判(参5节)。
(三)肉身迟早都有一死(来九27),信徒与其在肉身里茍活,倒不如在灵里靠神得以永活。
(四)许多信徒按名是活的,其实是死的(参启三1);我们宁可死了却活着,切不可貌似活着,实则乃行尸走肉。
【彼前四7】「万物的结局近了。所以,你们要谨慎自守,儆醒祷告。」
〔原文直译〕「但万物的结局近了,所以你们要心思健全,儆醒祷告。」
〔原文字义〕「结局」终极,事物的总结;「谨慎自守」心思健全,心智清明;「儆醒」保持清醒,不醉酒。
〔文意注解〕「万物的结局近了,」『万物的结局』指世界的末日(参提后三1);『近了』意指就在眼前,或快到终点。
「所以,你们要谨慎自守,警醒祷告,」『所以』乃对上句的响应,表示『万物的结局近了』足以够成充分的理由令我们奋起;『谨慎自守』原文只有一个字,意指头脑清明而健全,毫不胡涂或癫狂;『儆醒』原文字义与『谨慎自守』相近,意指清醒、能够专注;『祷告』含有凡事仰赖神的意思。
〔话中之光〕(一)对放纵情欲、奔那放荡无度之路的人而言,肉体所享受的万物即将过去,享福的日子已经不多;对受苦的信徒而言,结局即将来到,受苦的日子已经不多。
(二)「万物的结局」对我们来说,并不是希望的破灭,乃是所盼望之事得着实现的开始(参一3~5;五4),所以「近了」意指大功即将告成了,目标即将达到了。
(三)「近了」表示快到终点了,在这最后的一段路程中应有更好的表现,更加快速追赶,更不容许陷入迷惑,误走歧途。
(四)黑夜已深,白昼将近;现今是我们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罗十三11~12)。
(五)信徒在世上为主的名受苦、受毁谤和各种冤屈苦楚的日子也无多了,既然如此,就当更加谨慎而儆醒祷告。
(六)我们谨慎自守,是为了能儆醒祷告,持守恒常祷告的生活;当人的头脑不灵,思想不清的时候,容易放荡不羁,毫无责任感,更谈不上祷告了。
(七)信徒的祷告生活,不应受到因压力而造成的恐慌及情绪波动所影响,信徒与神的关系,不应受到不利的环境所左右。
【彼前四8】「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
〔原文直译〕「但在一切之先,你们中间要彼此热切相爱,因为爱能遮盖许多的罪。」
〔原文字义〕「最要紧」首先,最前面;「切实」认真,热忱,全力以赴;「遮掩」遮盖,包藏;「罪」错失目标,未中标的。
〔文意注解〕「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最要紧的』指我们在等候主再来时的教会生活中的首务事项;『切实相爱』此处的『爱』字是由上到下的爱(agape),不同于人间的爱(philadelphia),且其形容词『切实』为热情奔放之意,在希腊文中为一幅怒马奔腾的图画,表示为了爱,纵使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参一22)。
「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爱能遮掩』不是说爱能叫我们隐瞒罪或放任罪,乃是说爱能使我们包容别人的亏欠,因而不致罪上加罪,并且消弭了罪;『许多的罪』指被爱之人的罪(参雅五20),而非指施爱之人的罪。
注意,本句不是说爱的本身具有除罪的功效,也不是说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因此饶恕我们的罪;除罪惟靠基督的宝血。我们也不可利用本节经文作纵容罪恶的借口,也不应让教会推卸对犯罪者执行纪律的责任。
〔话中之光〕(一)「切实相爱」既不是虚有其表的相爱,就不会轻易因受挫折便失落了相爱的心。
(二)在教会中真正的相爱,叫我们宁可自己吃亏,也要寻求别人的益处;这样的爱,使我们能超越损失,而胜过许多被人得罪的事。
(三)恨能挑启争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箴十12);爱心使我们不愿故意将弟兄的错失宣扬于人前,因而不致引起更多的纷争和坏事,免使主的名受更多羞辱。
(四)爱心能使我们去挽回弟兄的错失,使他从迷路上回转,而不致于犯更多的罪(参加六1;雅五19~20)。
【彼前四9】「你们要互相款待,不发怨言。」
〔原文直译〕「(你们)要互相接待,毫无怨言。」
〔原文字义〕「款待」好客,乐意接待;「发怨言」抱怨,埋怨。
〔文意注解〕「你们要互相款待,」『款待』包括对客旅的接待,和平时将自己的家向本地会众打开,作聚会场所。
「不发怨言,」指心甘情愿地款待对方(罗十二13),并且能忍受许多不方便和牺牲。
〔话中之光〕(一)款待圣徒不但帮助别人,给人方便,并且还能帮助自己,给自己带来属天的祝福(参来十三2);有所付出,就有所收入。
(二)款待是一件「互相」的事;我们不能只盼望别人款待我们,而自己却不款待别人。
(三)款待别人往往会带来诸多不便和烦扰,因此难免心中不平;我们必须藉祷告求神帮助平息心中怨气,千万不可发泄人前。
(四)有的人仅乐意接待陌生客旅,却对身边相熟的人,拒之千里以外,不肯敞开心胸,把对方接待进自己的心房;须知,接待人乃从「心」开始,也从周遭所接触的人开始。
(五)当初信徒所接待的对象,主要是那些为主的名出外的弟兄,藉此表示和他们一同作工(约参7~8);接待客旅叫我们有分于客旅所作的工,因此,我们决不可接待传异端教训的人(例如耶和华见证人、摩门教士等),以免在他们的恶行上有分(约贰10~11)。
【彼前四10】「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
〔原文直译〕「各人要照着所领受的恩赐彼此服事,作神各样恩赐的好管家。」
〔原文字义〕「所得」领受,取得;「恩赐」礼物,恩典的赏给;「服事」伺候,事奉;「百般」各种各样的,多种色彩的,多形多式,多彩多姿,色彩斑烂的,或是丰富多釆的;「管家」家宰,治理家业的人。
〔文意注解〕「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所得的恩赐』指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才能(参林前十二11),使人藉以作神所要他们作的工(罗十二6~8);『彼此服事』指受人的服事及服事人。
「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百般恩赐』指各色各样不同的恩赐;『管家』指负责管理并分配各种家务和家产的人。
〔话中之光〕(一)神并未给任何人有全备的恩赐,乃是分配给各人独特的一份,好让我们彼此倚存,互相补满。
(二)大的恩赐并不代表大的成功;因为「成功」的大小,乃在乎我们是否忠心运用神所交付的恩赐。
(三)恩赐是为了服事,而非自我炫耀;管家不拥有家产,但却负责管理分发家产。
(四)每一个管家都要向他的主人交账(路十二42~48;林前四1~5);管家能否得到赏赐,不在乎所领受的是甚么恩赐,乃在乎有没有照神所交托的运用,或是否为神运用,抑或只为自己应用。
(五)主的工人都应站在管家的地位上,而不以主人自居;不论工作的成效如何伟大,都承认那本是他所应做的分,并无可夸之处(路十七10)。
【彼前四11】「若有讲道的,要按着神的圣言讲;若有服事人的,要按着神所赐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稣基督得荣耀。原来荣耀、权能都是祂的,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原文直译〕「若有人(讲道),要本着神的谕言讲;若有人(事奉),要本着神所供给的力量服事;好叫神在凡事上藉着耶稣基督得荣耀。荣耀和权能都属于祂,直到世世代代。阿们。」
〔原文字义〕「讲道」说话,释放信息;「圣言」神谕,出自神口的话语;「力量」能力,持有的力度;「凡事」一切,所有的。
〔文意注解〕「若有讲道的,要按着神的圣言讲,」『按着神的圣言讲』意指即按着正意分解神的话(提后二15原文)。
「若有服事人的,要按着神所赐的力量服事,」『神所赐的力量』包括身体、心灵、物质三方面;『按着…力量服事』意指按神所赐的,尽力之所能,为服事神而服事弟兄姊妹。
「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稣基督得荣耀,」『凡事』指一切所服事的事;『因耶稣基督』意指我们服事的手段该是供应基督;『得荣耀』意指叫神得着彰显。
「原来荣耀、权能都是祂的,直到永永远远,阿们,」『荣耀』是神彰显出来的光景(参出四十34~35);『权能』是神里面所具有的能力;『都是祂的』指荣耀和权能都是神所独有的,除祂以外,无何能配得荣耀和权能;『永永远远』指天长地久,代代相续,无穷无尽;『阿们』指这是真实的、确定的。
〔话中之光〕(一)道不是发表自己的意见,讲道者的成功不在于其口才与动听的言词,乃在于是否照神话语的正意来讲;传道人是传神所交托的信息,不是传自己所发明的道理。
(二)讲道固然必须根据圣经上的话,但也不能随意解说圣经上的话;今日传道人讲道最大的危机,就是擅自取用神的话来为他们自己的心意效力──先设定一项说法,然后到处找神的话来左证。
(三)单讲论圣经并不足够,讲道者必须肯定他所讲的,正是神要他在这时候向这群听众传讲的信息;一个人就算有讲道或教导的恩赐,也必须肯定所说的话,是神要他在该特定处境下说的。
(四)并非每人都要作教导人的或传道人,不过每人都要为主作见证;并非每人都要作长老或执事,不过每人都要在教会中彼此服事。
(五)这里将讲道的与服事人的放在一起讲,可见使徒并无一种观念:以为讲道的人,与那些服事人的人有甚么高低的分别;反之,他们都同样领受了神的恩赐。
(六)服事须按神所赐的力量,才能事半功倍,且持之有恒;若凭一时的血气和热心去服事,则不能持久。
(七)神给我们恩赐、才干和使用恩赐的机会,只有祂配得最高的荣耀,阿们。一点也不错,这一切成就都是属于神的。
【彼前四12】「亲爱的弟兄啊,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
〔原文直译〕「亲爱的,你们中间将会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不要以为希奇,好像你们遭遇到不寻常的事,」
〔原文字义〕「火炼」燃烧的,炼净的;「试验」考验,试探,试炼;「遭遇」经历,发生,临到;「非常的」奇怪的,新奇的。
〔文意注解〕「亲爱的弟兄啊,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火炼的试验』含意包括:(1)经历试验有如火焚,令人难以抵受;(2)试验乃是一种经火的锻炼,叫人越炼越精纯。
「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不要以为奇怪』此话显明一般信徒以受苦为怪,认为信主的人应当享受平安、福利才对;『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这是解释上一句话,认为受苦乃是一件不寻常的事。
〔话中之光〕(一)普通的废铁,和经过精炼的钢,在价值上有极大的分别。照样,经过火炼的信心,也使信徒在神面前,可以作更尊贵的用处。
(二)应当知道「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后三12),这乃是通常有的情形,不是甚么希奇的事。
(三)信徒不要对于将要来的苦难看得「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应当靠主刚强壮胆,以免中了魔鬼的诡计。
(四)撒但从来不会将弹药浪费在挂名的基督徒身上,牠会将火炮对准那些动摇阴间门坎的人。
【彼前四13】「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祂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
〔原文直译〕「但要喜乐,因为你们既在基督的受苦上有分,使你们在祂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喜乐欢腾。」
〔原文字义〕「欢喜」欢乐,高兴,恭喜;「一同」有分,分享;「显现」显露,除去遮蔽;「快乐」雀跃,兴高采烈。
〔文意注解〕「倒要欢喜,」指要以积极乐观的态度迎接苦难。
「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一同受苦』指分担苦难或在受苦上有分;『与基督一同受苦』指因主的缘故而忍受逼迫的苦(参太五11),这是基督徒喜乐的来源。
「使你们在祂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祂荣耀显现的时候』就是基督再来的时候(参五1;西三4);『可以欢喜快乐』当基督再临的时候,基督徒的苦难就可完结,并受奖赏。
〔话中之光〕(一)当苦难来临时,不是先求苦难离开我们,而是先求我们对苦难的态度转变。
(二)当我们觉得为主受苦是一种喜乐和荣耀时,「苦难」已经不再成为我们的重担了。
(三)我们为主的名受苦,便是在「耶稣的患难上」有分(参启一9),这是我们极大的荣耀。
(四)在我们受苦的时候,有主与我们同在(提后四17);我们今世和祂一同受苦的结果,也必在永世的荣耀与祂一同有分(彼前五1;提后二12~13)。
(五)信徒受的苦难只是暂时的,在信徒的前面有一个「荣耀的…时候」,就是祂显现的时候;现在的苦难是将来的荣耀,逃避苦难等于逃避荣耀。
(六)如果神的儿女今日在受苦时可以欢喜,到了基督荣耀显现的时候,他们的欢喜快乐不知要大多少倍。
【彼前四14】「你们若是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便是有福的;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
〔原文直译〕「你们若是在基督的名里受辱骂,就有福了!因为神那荣耀的灵,安居在你们身上。」
〔原文字义〕「受辱骂」被责备,受羞辱;「有福」有福气,可称颂;「常住」安息,安歇,停住。
〔文意注解〕「你们若是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便是有福的,」『为基督的名受辱骂』按原文乃是『在基督的名里受辱骂』,意指因着相信基督的名而与基督合而为一,藉此有分于祂的苦难(参13节),忍受祂所受的凌辱(来十三13);『便是有福的』因为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参太五11~12)。
「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因为』指出信徒为基督受苦乃是有福的理由;『神荣耀的灵』就是圣灵,使人得以预尝神的荣耀(参弗一14);『常住在你们身上』常住原文意指停留、安歇,全句含有被圣灵的能力覆庇的意思(参林后十二9~10;创一2)。
〔话中之光〕(一)「为基督的名」表示我们受苦的最大价值,不在乎所遭受之苦的大小,乃在乎是否「为基督」。
(二)诚然神的灵住在每一位真正属神的儿女心内,但衪却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常住在那些全心全意追随基督的人身上;他们晓得神的灵的同在和能力是怎么一回事,但其他人并不明白。
(三)荣耀之神的灵常住在那些为基督受苦的人里面,作他们的荣耀(诗三3;八十九17),证明他们是应当与主同享荣耀的,并帮助他们在苦难中荣耀神。
【彼前四15】「你们中间却不可有人因为杀人、偷窃、作恶、好管闲事而受苦。」
〔原文直译〕「你们(中间)任何人,不可因谋杀,或因偷窃,或因行恶,或因多管闲事而受苦。」
〔原文字义〕「好管闲事」像是干涉别人的事,成为干扰别人者。
〔文意注解〕「你们中间却不可有人因为杀人,」『你们中间』指真实的基督徒中间;『杀人』不一定犯了实际杀人的罪,基督徒若心里对人怀有仇恨,在主眼中亦属犯罪(参太五21~22)。
「偷窃、作恶、好管闲事而受苦,」『偷窃』包括心中贪图别人所拥有的财物和一切;『作恶』指一切恶言、恶行(参3节;三10~11);『好管闲事』原文是一个复合字,由『属于他人』及『监督』二字组合而成,意谓在他人辖区内作监督,亦即越俎代庖,作威作福。
〔话中之光〕(一)有时基督徒受苦,是咎由自取的;若因自己犯罪,或越过基督徒的本分,以致招惹一些不必要的痛苦与逼害,并没有属灵的价值。
(二)基督徒的恶言与恶行,常常起因于存心不正,所以我们要保守我们的心,胜过保守一切(参箴四23)。
(三)自己份内的事不管,却专爱管别人的事;或者说人人的事都要管,只有自己的事不管,这绝对是不正常的现象。越是自以为属灵的人,就越多犯这一类的毛病。
【彼前四16】「若为作基督徒受苦,却不要羞耻,倒要因这名归荣耀给神。」
〔原文直译〕「但若因为作基督徒(而受苦),不要以为羞耻,倒要在这尊敬的(名)里荣耀神。」
〔原文字义〕「基督徒」基督人,有膏油气味的;「羞耻」惭愧,引为羞辱。
〔文意注解〕「若为作基督徒受苦,却不要羞耻,」『为作基督徒受苦』相当于为基督的名受苦(参14节);『羞耻』意指感到羞愧。
「倒要因这名归荣耀给神,」『因这名』就是因基督徒这名;『归荣耀给神』含意有二:(1)因作基督徒而自觉荣耀,向神献上感谢和赞美;(2)使世人体认到基督徒的里面有神,故此将生活表现之不同归功于神。
〔话中之光〕(一)为作基督徒而受苦,并不是一件叫我们感到羞愧的事;相反的,乃是一件叫我们觉得荣耀的事。
(二)逼迫是神对我们的工作认可的记号(参徒五41)。我们不必自己去寻求苦难,也不用逃避它,只要继续去作应当作的事,无须挂虑是否会带来苦难。
(三)摩根说:我们不单要因基督徒这称呼而感到光荣,并且要使我们整个基督徒的生活叫神得荣耀。一个人如果被称为基督徒,生活表现却与这称呼不符,就会叫神受羞辱。
(四)披戴「基督徒」这称呼,也就是愿意承担一个伟大、荣耀的责任,这责任也是十分严肃的。
(五)不论遭遇福或苦,别人可以从我们的反应而更尊敬我们,这就是归荣耀与神。
【彼前四17】「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若是先从我们起首,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
〔原文直译〕「因为时候到了,审判必须从神的家开始。但如果先从我们开始,那些不信从神福音的人,将会有怎样的结局呢?」
〔原文字义〕「起首」开始,开头;「结局」终极,事物的总结。
〔文意注解〕「因为时候到了,」有二意:(1)『时候是到了』指写本书的时候已经到了;(2)『时候快要到了』指主再来之时。
「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审判』也有二意:(1)指神在今世管教的审判,亦即我们为作基督徒而受苦(参16节);(2)指主再来之时基督台前的审判(林后五10),乃以信徒为对象(参林前三13~15),然后才有基督荣耀宝座前对万民的审判(参太廿五31~32)。
『神的家』指教会(参提前三15;来三6);『从…起首』指受审的先后次序。无论是在今天或是在将来,神的审判都要先从教会开始,然后才及于一般世人。
「若是先从我们起首,」『若是』宜翻作『既是』,因为『审判从神的家起首』乃是确定的事,并非『可能是、也可能不是』。
「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那不信从福音的人』广义的指所有不信主的世人,狭义的特指逼迫基督徒的人们;『将有何等的结局呢』意指他们将受更严厉的审判,结局相当悲惨。
〔话中之光〕(一)审判有先后之别,其结局也有程度之别;显然先受审者被惩罚的程度较轻,后受审者被惩罚的程度较重。
(二)基督徒宁可先受神在十字架上定罪的审判,而不愿受神将来在白色大宝座上的审判(参启二十11~12);宁可先受神在今世管教的审判,而不愿受神将来惩罚的审判(参林前三13~15;四5)。
(三)我们今天的受苦,若能为我们免去将来更大的苦楚,那是多么划算的事!相反的,我们今天的享乐,却叫我们失去将来更大的享受,那是何等大的损失(参太十六25,27)!
【彼前四18】「若是义人仅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将有何地可站呢?」
〔原文直译〕「并且如果义人(历经)艰难才能得救,那些不敬虔和犯罪的人,又会显在哪里呢?」
〔原文字义〕「仅仅」有困难,很吃力,甚少;「不虔敬」不虔诚,不敬畏神。
〔文意注解〕本节可能是引用『看哪,义人在世尚且受报,何况恶人和罪人呢?』(箴十一31)。
「若是义人仅仅得救,」『义人』指因信称义的信徒(参罗五1);『仅仅得救』不是指『几乎就要灭亡,而却侥幸得救』的意思,乃是指『经过千辛万苦,终于得着了救恩』,亦即艰难地得救。
「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将有何地可站呢?」『那不敬虔和犯罪的人』就是『那不信从福音的人』(参17节),特别是指那些『从人的情欲』作种种恶行的人(参2~3节),以及那些毁谤、辱骂、逼迫基督徒的人(参5节;二12;三14);『将有何地可站呢』意指在审判台前站不住脚(参诗一5~6)。
〔话中之光〕(一)就着客观的道理来讲,我们基督徒在神面前都是义人(参罗八33);但就着主观的经历而言,我们必须一心为善(参19节)、过圣洁的生活(参2节;一15~17;二12),才算是名副其实的义人(参三12~13)。
(二)灵的得救容易,魂的得救困难──得永生容易,得奖赏困难;客观的称义容易,主观的称义困难──因信称义容易,因行为称义困难。
(三)「义人仅仅得救」──基督徒的门是难进的,路是难行的(参太七13~14),在世为人生活是有许多苦难的(约十六33;徒十四22)。
(四)基督徒是先受苦,后享福;世人是先享福,后受苦。前者受苦不多,享福却无穷;后者享福不多,受苦却无尽。
【彼前四19】「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为善,将自己灵魂交与那信实的造化之主。」
〔原文直译〕「所以那照神的旨意而受苦的人,要在(继续不断的)行善上,将自己的灵魂托付那信实的创造者。」
〔原文字义〕「一心为善」行在善里;「信实的」忠信的,可信靠的;「造化之主」造物主。
〔文意注解〕「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为善,」『所以』表示本节乃是本段经文(12~19节)的结论;『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指存着受苦的心志,只从神的旨意度日的人(参1~2节;三17);『一心为善』指全心全意行在良善之中。
「将自己灵魂交与那信实的造化之主,」『自己灵魂』按原文是『自己的魂』,魂乃人的个格所在,代表『己』;『交与』原文是现在式动词,表示这是一个继续不断的动作,并且这词乃银行用语,意指像存款一样地交付出去,悉数托给对方保全(参提后一12)。
『那信实的造化之主』指那信实可靠的创造主,就是神自己;『信实』指祂必信守承诺,绝不丢弃我们;『造化(创造)』指祂必成全造物之工,绝不半途而废。
〔话中之光〕(一)信徒受苦,必须是照神的旨意。宗教狂热分子没有寻求神的指引,只凭冲动行事,会招致灾祸。
(二)受苦既是神的旨意,则我们为祂所受的苦必要成就某种目的,决不至于枉然受苦;同时,在我们受苦之中,神必负全责,使我们能达成那目的。
(三)神的旨意原是要我们行善(参二15),且是叫我们因行善受苦(参三17),绝不是叫我们因行恶受苦。
(四)我们在受苦之际切记:撒但顶多只能杀害我们的身体,却不能杀害我们的灵魂(参太十28原文为「魂」),故不要怕牠。
(五)今天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反必丧掉魂生命;但若为主的缘故受苦,甚至丧掉魂生命的,反必得着魂生命(参太十六25原文)。
(六)基督是我们的创造者──在起初的创造里,我们是属衪的;在新的创造中,我们也是属衪的(弗四24;西三10)。在这两方面,我们都是衪所爱所顾的对象。我们将自己的灵魂交托给那位创造并拯救我们灵魂的主,是最合理不过的了。
(七)「造化之主」说出祂无所不能;「那信实的」却说出祂有所不能──祂不能背乎自己(参提后二13)。
叁、灵训要义
【当以基督受苦的心志为兵器】
一、藉受苦对付肉体,断绝罪的缠累(1节)
二、存心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日(2节)
三、不再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事为人(3节)
四、宁可让世人怪罪,不愿得罪审判的主(4~5节)
五、效法信徒凭福音的盼望而靠神活着的榜样(6节)
【信徒和外邦人相异之处】
一、想法不同:存受苦的心志(2节)──淫欲醉酒的心意(4节)
二、动机不同:只从神的旨意(2节)──随从人的情欲(2节)
三、方向不同:在世度顺从神的光阴(2节)──奔那放荡无度的路(4节)
四、归宿不同:灵靠神活著称6节)──必要被主审判(5节)
【几样相对的事】
一、人的情欲和神的旨意(2节)
二、往日和从今以后(2~3节)
三、人的怪罪和主的审判(4~5节)
四、肉体和灵性(6节)
五、受苦和欢喜快乐(13节)
六、因作坏事而受苦和为作基督徒而受苦(15~16节)
七、起首和结局(17节)
八、义人和不敬虔并犯罪的人(18节)
【受苦中的安慰】
一、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2节)
二、因为那加苦害给我们的人必在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5节)
三、因为万物的结局近了(7节)
四、因为我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为基督的名受辱骂(13~14节上)
五、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我们身上(14节下)
六、因为这是为作基督徒受苦,可以归荣耀给神(16节)
七、因为我们是照神的旨意受苦(19节)
【针对「时候」而该有的反应】
一、行恶事的时候已经够了,所以从今以后只从神的旨意度余下的光阴(2~3节)
二、万物的结局近了,所以要抓住机会服事别人(7~11节)
三、审判的时候就要到了,所以要照神的旨意一心为善(17~19节)
【信徒「十诫」】
一、谨慎自守(7节上)
二、儆醒祷告(7节下)
三、切实相爱(8节)
四、互相款待(9节)
五、彼此服事(10节)
六、不以为奇(12节)
七、倒要欢喜(13节)
八、不以为耻(15~16节)
九、荣耀神(16~18节)
十、交托神(19节)
【作神好管家所该行的事】
一、要谨慎自守(7节上)
二、要儆醒祷告(7节下)
三、要切实相爱(8节)
四、要互相款待,不发怨言(9节)
五、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10~11节)
【如何面对火炼的试验】
一、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12节)
二、倒要欢喜,因为是与基督一同受苦(13节)
三、知道神荣耀的灵,常住在我们身上(14节)
四、不要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受苦(15节)
五、不要因作基督徒受苦而觉得羞耻(16节)
六、接受逼迫,视如神炼净的审判(17~18节)
七、一心为善,将自己灵魂交与那信实造化之主(19节) —— 圣经注解-黄迦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