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迦书第二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弥迦书第二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2:1-11 审判的原因:上文控诉了在神面前所犯的罪行( 出20:1-11)。本章和第3章则斥责了对人所犯的罪行。这两种罪恶均源于对神的不敬畏。他们无视神的公义统治,按自己的标准去思考和行动。人肆意犯罪的根本原因,就是拒绝承认神主权的骄傲。本章所讲述的罪恶大致可分为:①掌权者的暴力和压迫( 1,2,8,9节);②拒绝真正的先知( 6,7节);③追随假先知( 11节)等。
2:3 在你们的颈项上不能解脱:描述了行事骄傲的统治者负上不可摆脱的重轭,在痛苦中度日。事实上,巴比伦的入侵成就了此预言( 代下36:5-7)。神必然会审判骄傲之辈,无论人付出多少努力都无法逃脱( 诗1:5;箴11:21;提前5:24)。然而有一条路却可以躲避神的审判,那就是悔改( 7:9)。
2:4 讥刺说:指外邦人对犹大所遭受的一系列悲剧讥刺嘲笑、幸灾乐祸( 哈2:6)。外邦人的讥笑不仅仅针对犹大,更是触及了神的名誉。神不顾自己的名誉受损,还是惩戒了犹大,这是因为神满有恩典和慈爱,促使他们遵从律法,过正确的人生。为了成就救赎人类的宏业,神甚至付出牺牲独生子的代价( 约壹4:10)。
2:5 没有人、拈阄、拉准绳:指承受应许之地的人( 民34:13)。但当时无一人配蒙此祝福。因为应许之地不能分给罪人,只能分给遵行神律例和诫命的人( 利26:3;申11:8)。
2:6 羞辱:顽梗的以色列人视先知的话为“羞辱”之辞。进而,他们诬蔑神是心胸狭窄、性情急燥的神( 7节)。于是他们想尽办法赶出神的使者,以致到了敌挡神的地步( 摩7:10)。为此,神强调了审判的必然性( 10节),并痛斥那些追随假先知的愚民。这种审判包含了双重意义:①惩罚罪恶;②拯救“余剩者”<拉9:8,余剩者思想>。
2:9 妇人……小孩子:顽梗悖逆的百姓践踏了神对寡妇和孤儿的怜爱,这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不曾全然顺服神却妄称爱邻人,这只能是自欺欺人。
2:10 起来去吧!这不是你们安息之所:犯罪的以色列人因至今所享受的荣华( 代下26:8)变得骄傲,更是妄想用不正当的手段掠夺同胞的财产,过安逸的生活。但是弥迦很清楚地知道,恶人的繁荣犹如易逝的云雾( 诗37:35,36;雅4:14)。因此他宣告说,他们的想法是痴心妄想。神为孤儿和寡妇伸冤,必不放过统治者的暴虐( 出22:22;申10:18;诗68:5)。
2:12-13 弥迦宣布了以色列灭亡的必然性,而后突然又提到余剩者的恢复。这似乎有逻辑上的矛盾,但根据神即便在震怒中也不忘怜恤的性情来看,这是合情合理的( 哈3:2)。弥赛亚的再来势必完全成就这恢复的应许<拉9:8,余剩者思想>。继审判之后应许恢复,是众先知所发出的普遍信息( 赛66:15-21;耶30:4-17;结20:33-44)。如波斯拉的羊 - 波斯拉是以东境内的一个城邑,意指“用城墙围护”,在此处这一地名带有象征意义。即此句可理解为“犹如在要寨内蒙保护的羊群一般”( 诗23篇)。开路的、王、耶和华:这是指神为“余剩者”所作的各样事工。为了拯救人类,神展开了多种多样的工作( 出13:21;申6:1-30;赛52:12)。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