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第八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希伯来书第八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希伯来书第八章
壹、内容纲要
【基督是更美之约的大祭司】
一、祂是更美的大祭司(1~5节)
1.祂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1节)
2.祂在真帐幕里作执事(2节)
3.祂向神献真实的礼物和祭物(3~5节)
二、祂作更美之约的中保(6~13节)
1.这约是凭更美的应许立的(6节)
2.这约是取代那有瑕疵的前约(7节)
3.这约是神主动另立的新约(8~9节)
4.这约将律法写在人的心上(10~12节)
(1)使人与神有更亲密的关系(10节)
(2)使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认识神(11节)
(3)使人得着救赎(12节)
5.这约是不旧不衰的『新』约(13节)
贰、逐节详解
【来八1】「我们所讲的事,其中第一要紧的,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的宝座右边,」
〔原文直译〕「我们所讲论的重点乃是,我们有这样的一位大祭司,已经坐在诸天至大者宝座的右边。」
〔原文字义〕「第一要紧的」原则性的,要点,摘要,首要,结论。
〔文意注解〕「我们所讲的事,其中第一要紧的,」『所讲的事』在此特指祭司的职任和与其相关的条例(参七11~12,16,24,27~28);犹太人相当注意一切和敬拜神有关人、事、物的合法性,例如:圣殿、祭司、祭物、献祭和律法等(参3~5节)。
「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我们有』指祂是属于我们的;『这样的大祭司』指完全不同于人世间的大祭司。
「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的宝座右边,」『已经坐在』在希腊文是完成式,表示这是一个既成的事实;『天上至大者』是犹太人对神的称呼;『宝座』指掌权施政;『右边』指尊贵,又照犹太公会惯例,主席右边的书记系记录并宣读赦罪案件,故右边含有恩慈的意味。
本句出自《诗篇》一百十篇一节,形容这一位大祭司具有君王的尊严和能力(参诗一百十2~3)。
〔话中之光〕(一)信徒无论是阅读属灵书籍或是聆听信息,都必须能掌握重点,抓住甚么才是最要紧的点,而不在细节上纠缠打转。
(二)基督为我们的大祭司,是本书第一要紧的信息。
(三)对我们基督徒而言,清楚认识主耶稣基督,知道祂的所是、所作和所有,乃是第一要紧的事,祂是我们一切属灵追求的根基。
(四)所有见证基督的人,不论他引证甚么历史人物或其他事情,都应当使人认识基督为一切人物事迹中之第一,又对人有第一要紧的关系,以此为目的才是神所喜悦的见证人。
(五)第一要紧的,是我们有这样的一位大祭司,而不是我们有怎样好的圣所或律法;是我们有这样的一位主耶稣基督,而不是我们有怎样好的教会或道理。
(六)基督徒常喜欢在道理的正确性和作法的实用性打转并争论,却将道理和作法的中心──耶稣基督不知不觉的给忽略了,只顾自己的感受,而不顾祂的感受如何。
(七)这样的一位大祭司──主耶稣基督,祂已经胜过地上一切的缠累,而升入高天,地上所有消极的人事物都在祂的脚下,因此祂能使我们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四14~16)。
(八)这样的一位大祭司已经升入高天,我们持定祂,就能得着属天生命的供应,也就能在地上过着属天的生活。
(九)祂不是『站』着而是『坐』着,表示工作已经完成。主耶稣在地上已经完成了使命,在十字架上打伤了仇敌魔鬼的头(参创三15),正等候父神使仇敌作祂的脚凳(来一13);基督已经得胜,我们基督徒也与祂一同得胜。
(十)『坐』着的大祭司,显示祂是君尊的大祭司,君王和祭司合而为一,既是掌权又是圣洁,既有荣耀又有慈怜,既有能力又有生命的供应。藉着祂,我们也能作『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
(十一)祂是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这一个事实,乃是我们的安慰和保障,我们还惧怕甚么呢?
(十二)我们有了这样的一位大祭司,也就有了通往天上的梯子(创廿八12~13;约一51),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也都是我们的(弗一3),我们只管坦然就近祂,享受祂的服事。
【来八2】「在圣所,就是真帐幕里,作执事;这帐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
〔原文直译〕「在圣所(复数),就是真帐幕里供职服役;这帐幕乃是由主,而不是由人支搭的。」
〔原文字义〕「执事」仆役,差役,供给者(和教会中的『执事』原文不同字);「支」支搭,系牢,固定。
〔文意注解〕「在圣所,就是真帐幕里,作执事,」『圣所』原文复数,原用来指帐幕中一切的圣所,但因为天上的幔子已经被挪除,所以不再有头一层帐幕和第二层帐幕之分(参九8;十19~20),整个帐幕就是至圣所,这里称之为『真帐幕』;既称真帐幕,表示地上的帐幕不是真的,乃是模拟、仿制的帐幕(参5节)。
基督在这真帐幕里,就是在天上的至圣所里,为我们显在神面前(参九24);『作执事』指祂尽大祭司的职任,拯救那些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并且替他们祈求(参七24~25)。
「这帐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这帐幕』指天上的真帐幕;『人所支的』指地上摩西所立的会幕,它是天上真帐幕的影儿(参5节)。
〔话中之光〕(一)我们肉眼所看不见的世界,乃是真实的世界,必须凭信心接受(参六20;十一1~2,17;十二22)。
(二)主耶稣在天上的真帐幕里作执事,一面把我们带进属天的境界中,使我们在地有若在天;另一面也将属天的祝福供应给我们,使我们得以享受属天的生命和能力。
(三)基督在真帐幕里作执事,今天就在我们信徒的心灵里服事我们,所以我们必须以灵以真来接触祂,才能享受祂的同在和能力。
(四)凡是人手所支的帐幕,都是短暂且有缺陷的,惟独主手所支的才是永存且全备;出于人工所建造的教会,不能得主喜悦,所以我们应当谨慎怎样建造(林前三10~15)。
【来八3】「凡大祭司都是为献礼物和祭物设立的,所以这位大祭司也必须有所献的。」
〔原文直译〕「每一位大祭司都是为献上礼物和祭物而设立的;所以这一位也必须有所献上。」
〔原文字义〕「设立」派定职位。
〔文意注解〕「凡大祭司都是为献礼物和祭物设立的,」『礼物』指素祭,重在为着感恩得神的喜悦;『祭物』指赎罪祭,重在为我们赎罪(参五1)。本句是说旧约大祭司的主要职任乃是献祭。
『为…设立的』表明大祭司的工作有别于一般人的工作,是一班人所不能作的。
「所以这位大祭司也必须有所献的,」『献』字在希腊原文的时态是指一次完结的献上,不是一种继续的动作;基督为大祭司,只须一次将自己献上(参七27;九26,28;十12,14),此后所献的,乃是替信徒祈求(七25),并代转信徒颂赞的祭物(十三15)。
〔话中之光〕(一)『这一位大祭司也必须有所献上』,这话表明大祭司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献祭,所以我们只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接受祂的服事(参七25)。
(二)基督是一次藉死献上自己为祭,凡是跟从这位大祭司的人,也当藉着舍己和顺服,才能蒙神悦纳。
【来八4】「祂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因为已经有照律法献礼物的祭司。」
〔原文直译〕「故此祂若仍在地上,就用不着祂当祭司,因为已经有按照律法献上礼物的祭司了。」
〔文意注解〕「祂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意指祂作大祭司的职事范围是在天上(参1节;九24),而不是在地上。主耶稣在地上按肉身是属犹大支派(参太一1~16;路三23~33),并非得祭司职任的利未支派(参七5,13~14)。
「因为已经有照律法献礼物的祭司,」『献』字原文为现在式;有些圣经学者根据这句话,认为当作者在写本书信的时候,仍有祭司在耶路撒冷的圣殿内献祭,因此据以证明当时耶路撒冷的圣殿还存在,故本书必定是在主后七十年以前写的(圣殿是在主后七十年被毁)。但作者并不是谈圣殿礼仪,他乃是提说律法上关于祭司在会幕中供职的常规。
【来八5】「他们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像,正如摩西将要造帐幕的时候,蒙神警戒他,说:『你要谨慎,作各样的对象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
〔原文直译〕「这些事乃是诸天上事奉的样本和影儿,正如摩西要建造帐幕时,神对他说:你要谨慎,各样对象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去作。」
〔原文字义〕「供奉」服役;「形状」样本,副本,复制品,模型,摹拟品;「影像」影儿,影子,投影,轮廓。
〔文意注解〕「他们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像,」『供奉的事』指地上的祭司照律法执行献祭的事(参4节);『天上事』指主耶稣作大祭司在天上真帐幕里作执事(参2节);『形状和影像』指不是真实的本体,而是那本体所复制出来的模型和所投射出来的影子(参林后四18;西二17)。
这里的『事』又可指『物』,故本句可解为『地上的帐幕是天上真帐幕的样式和影儿』(参下一句)。天上的实体乃是神所在的圣所,我们的大祭司基督带着自己的血进入天上圣所(参九11~12)。
「正如摩西将要造帐幕的时候,蒙神警戒他,说,」『警戒』原文为一神学词汇,尤指『神启示的诫命』(参出廿五40;来十一7;十二25)。
「你要谨慎,作各样的对象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本句话引自《出埃及记》廿五章四十节。此话显示,摩西所作各样的对象乃是天上真帐幕的豫表(表记),表明罪人必须藉着耶稣基督的救赎才能接近圣洁的神。
〔话中之光〕(一)地上的教会不过是天上事物的形状和影像,其本体乃是基督──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弗一23),因此,教会的每一部分都必须照着基督建造。
(二)建造教会不许可有人的意思和自由,乃要照着山上所指示的样式,意即必须严格地按着从天上来的异象,以基督为材料,否则都要被拆毁并焚烧。
【来八6】「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正如祂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
〔原文直译〕「但如今祂(耶稣)已经得了更美的职任,正如祂作了根据更美的应许所建立的更美之约的中保。」
〔原文字义〕「所得」蒙受,得到;「职任」仆役的工作;「更美」杰出,优异,至尊(第一个字);更好,更佳,更强(第二、三个字);「约」安排,遗命,合约,协议,合同;「中保」走到中间,站在中间,仲裁。
〔文意注解〕「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耶稣所得的职任』指祂所从事的工作;『更美』指超越过一切人间大祭司的工作。
「正如祂作更美之约的中保,」『约』在旧约指代表两造订立的契约(书九6;士二2;撒上廿三18);在新约特指神和祂选民之间建立的一种关系。神赐人新约是本乎祂的恩典,为了要拯救世人(徒三25;七8;罗九4;十一27)。
『更美之约』指新约,新约比旧约更美,乃基于三项理由:(1)有基督作新约的中保,因此长远有效(参本句及七22~25);(2)是凭更美的应许立的(参下一句),使我们能得着完全的赦罪(12节);(3)是写在里面心版上属灵的律法,不是写在外面石版上字句的律法(参10~11节;林后三3,6)。
「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更美之应许』指后面所载另立新约的应许(参10~12节)。
〔话中之光〕(一)更美的大祭司职任,使我们得以坦然无阻的进到神面前;更美的中保职任,保证新约足以应付神人双方的需要。
(二)更美的应许带来了更美之约。神是信实的,凡祂所应许的,祂都必要作成;新约的内容,祂也必要实现在我们的身上。
【来八7】「那前约若没有瑕疪,就无处寻求后约了。」
〔原文直译〕「因为如果第一个(约)是没有缺点的话,就没有寻求第二个(约)的余地了。」
〔原文字义〕「前」第一;「没有瑕疵」无可指责的;「无处」没有地方,没有地位;「后」第二。
〔文意注解〕「那前约若没有瑕疪,」『前约』指旧约;『瑕疵』不是指约的本质有瑕疵,而是指约在执行上有瑕疵,因为它不能提供人守约的能力(参罗七12,14)。
「就无处寻求后约了,」『寻求』原文意处心积虑的搜索;『无处寻求』指没有必要再去寻求;『后约』指新约。
〔话中之光〕(一)旧约虽然可贵,但因人的不能行,而有所不逮,可见任何事物,最重要的关键乃在于人。
(二)今天新约时代,人的因素仍然极其重要;不是道理不好或不对,乃是行道的人有偏见或随己意,例如教会的建造,问题都出在人身上。
【来八8】「所以主指着祂的百姓说(或译:所以主指前约的缺欠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
〔原文直译〕「所以祂(神)指责他们(人或约)说:看哪,日子将到,主说,我将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
〔原文字义〕「指着」指责,指出缺点;「立」完成;「新」全新的,新鲜的。
〔文意注解〕「所以主指着祂的百姓说,」八至十二节引自《耶利米书》卅一章卅一至卅四节。这一段豫言的话乃是旧约中最好的章节之一,它对新约有极大的影响(参路廿二20;林前十一25;林后三6)。
『祂的百姓』原文是阳性的『他们』,所以译作百姓(人),比小字的缺欠(约的情况)更正确,因为问题出在人身上,不是出在约的上面。
「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日子』原文是复数,不是指一个特定的日子,而是指一段时候,即指末后那要来的新约时代;『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当时神藉耶利米写下这一段豫言的时候,神的选民分裂成以色列国(北国十个支派)和犹大国(南国两个支派),故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合起来指整个选民;『另立新约』这话记载在旧约里面,乃表明旧约本身也承认它自己的不完全(参7节),因此需要另有一个约来取代。
新约的『新』字,原文指素质上的新,而非指时间上的新。
【来八9】「『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这是主说的。」
〔原文直译〕「不像我与他们的祖宗所立的约,那时我拉着他们的手,领他们出了埃及地;因为他们没有继续遵守我的约,我就不理他们;这是主说的。」
〔原文字义〕「立」作,行;「不理」不照顾,不顾念,不关注,忽略。
〔文意注解〕「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不像』按原文是和下一句与他们所立的约连在一起,意指新约不像旧约;『拉着他们…领他们…的时候』指明设立旧约的背景;『时候』原文为单数,就是指当年过逾越节的日子。
『拉着他们祖宗的手』意指他们祖宗的情况无知、幼稚、不成熟,需要人拉着手才能行动;『拉…手』又含有从外面引导的意思,这与新约时代藉圣灵的内住从里面引导相异。
「与他们所立的约,」『立』字与上节『另立新约』的立字在原文不同,这里表明立旧约是神单方面的行动,而立新约则是双方共同完成的。
「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本句所采用的《七十士希腊译文》与旧约希伯来原文相差甚远。那里是说:『我虽作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背了我的约』(耶卅一32)。
在希腊原文,『他们不恒心』和『我也不理』乃加强语气。是他们违约在先,故神就不理他们,任凭他们(参罗一26,28)。
「这是主说的,」这是先知引用神说话时的一种结束关门笔法(参王上十四11;赛十四22;耶一8;结三11;摩一5等),表明在『主…说』(参8节)和『主说的』之间一段话,确确实实是神启示的话,绝对没有先知自己的意思在里面。
〔话中之光〕(一)『拉着他们…的手,领他们出…』这是旧约之下,神与人关系的写照;表明外面的勉强,过于里面自发的顺从。
(二)当人的『心』出了问题,不爱慕守约,就会引起神『心』的反应,而不理会人。
(三)我们遵守神的约不应只是暂时的表现,而应是继续不断地『恒心』遵守。
【来八10】「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原文直译〕「因为那些日子以后,主说,我要与以色列家立这约:我要将我的律法(复数)放在他们的心思里,写在他们的心上;并且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原文字义〕「立」安放,部暑;「里面」心意,心思,头脑。
〔文意注解〕「主又说,」表示开始又引用另一段神的话(参耶卅一33)。
「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以色列家』在此代表整个神的选民十二支派。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的律法』指基督的律法(加六2),与摩西的律法有别;前者是生命的,后者是字句的;前者是随境遇而浮现,对策千变万化,后者则是固定的,古板不能灵活应付需要。
『里面』原文含有使人能产生『认识』(参11节)的意思;『心上』指存心,人一生的果效,都是由心发出(箴四23)。『里面』加上『心上』,控制着整个人的内在生活。
「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这句话所包含的意思相当丰富:(1)不再重蹈旧约的覆辙(参9节);(2)根据新的律法建立彼此之间崭新的关系(参林后六16节下半);(3)这个新的律法乃是神国度的律法;(4)神要亲自使人能履行律法的要求。
〔话中之光〕(一)新约和旧约律法最大不同点,一个是在人的里面,一个是在人的外面。外面的律法,只会束缚人的手脚,不会激励人的心;里面的律法,叫人心甘情愿的顺从,不顺从反倒不快乐。
(二)旧约所以会失败,因为约和人是两个;新约乃约与人是一个,所以永不失败。
(三)永生神的灵将律法写在人的心版上(参林后三3),使人乐意照神的旨意行,正如神子耶稣一样(诗四十8)。
(四)神将律法写在人的『心上』,人便能自发地回应神所已表明的心意。
(五)神写在我们心上的律法,就是我们里面『生命之灵的律』(罗八2),而这律法的功用,须要我们各人随从、体贴灵而行(罗八5~6),并且让生命快快地长大成熟,才能发挥无遗。
(六)神的心意是要有一班人从世界分别出来,单单与神来往交通,作祂的子民;这样,神就要作他们的神,供应他们一切所需(林后六16~18)。
【来八11】「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
〔原文直译〕「并且他们决不用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你们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最大的,都必认识我。」
〔原文字义〕「乡邻」居民,公民;「认识」知道(第一个字,指外面客观的知识);「认识」知道(第二个字,指里面主观的知觉)。
〔文意注解〕「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不用』原文含有绝对不用的意思;『教导』原文含有需受过特别训练的人才能施教的意思。
「你该认识主,」这里的『认识』是外表知识上的认识,浮浅不深。
「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从最小的到至大的』指包括一切年龄、阶级、文化程度不同的人;『认识』指内在深切的体认。
〔话中之光〕(一)我们今天认识神,不是从外面认识,乃是从里面认识,从生命上认识神;在我们信的时候,神已把儿子放在我们里面,有神的儿子就有生命(约壹五12),这生命使我们能认识神。
(二)每一个新约的信徒都能对神有个人直接的认识,并没有远近亲疏的阶级;在认识神的事上,不需要别人的教导。
(三)虽然我们都认识神,但认识神的程度并不相等,有小子、少年、父老的分别(参约壹二13~14),因此我们不该以已有的认识为满足,而应竭力追求更多且更深入的认识神。
(四)直接的认识神,并直接的被神教导,是神真实儿女的特别记号(参赛五十四13;约六45)。
(五)认识神和遵行神的旨意有绝对的关系(参撒上二12;耶廿二15~16;何四1;约壹二3),所以我们若要遵行神的旨意,便须认识神。
(六)『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太五8)。我们若要更多认识神,就必须追求圣洁,并洁净我们的心。
【来八12】「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
〔原文直译〕「因为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并决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
〔原文字义〕「宽恕」和解,悦纳;「不义」不公正,邪恶的;「罪愆」未中目标,失误。
〔文意注解〕「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义』原文是复数,指在神眼中视为不公正的行为。
「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记念』包括行动表现,此处含有审判的意思;『罪愆』原文是复数,故不是指里面的罪性,而是指显诸于外的罪行。
〔话中之光〕(一)不义和罪愆是神人之间交通来往最大的拦阻,所以我们若要与神相交,便须解决罪的问题(约壹一7)。
(二)信徒在得救之前所犯的一切罪,已经在相信主耶稣的时候,蒙神赦免了(西二13);在得救之后若再犯了罪,仍须认罪,取用主的宝血(约壹一9;二1)。
【来八13】「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但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快归无有了。」
〔原文直译〕「既说新(约),祂就将那第一个(约)使成为旧的了;但那已经变旧的,正渐渐老化而快要消逝了。」
〔原文字义〕「旧」古,老,过时;「衰」衰弱,衰老无力;「无用」废止,不再引用(法律用词)。
〔文意注解〕「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前约』指旧约(参7节);『为旧』原文是过去完成式动词,表示已经完结而为既成的事实了。
「但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快归无有了,」『渐旧』意指正在被新的所取代;『渐衰』意指其功用和效力正在逐渐衰退中,如同上了年纪的人,其身体的功能渐弱渐低;『快归无有』意指因为无所作为,正接近消失中(参林前十三8~11)。
本节用四个动词形容旧约即将成为过去:
(1)『为旧』──过去完成式,指已经变成了旧约。
(2)『渐旧』──现在式被动分词,指正在被取代的过程中。
(3)『渐衰』──现在式主动分词,指正在失效的过程中。
(4)『快归无有』──副词加动名词,指快要消失无踪影。
〔话中之光〕(一)凡是会『古』、会『老』的,就是不久的,就要成为过去;让我们转眼注目那常新的事物罢,切莫在老旧的事物上留恋。
(二)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
(三)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罗七6)。
叁、灵训要义
【更美之约】
一、更美的职任
1.祂在主所支的真帐幕里作执事(2节)
2.祂所献的是真祭物,是天上事的本体(3,5节)
二、更美的中保
1.祂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6节上)
2.祂所担保的是更美之约(6节中)
(1)因前约有瑕疵(7节)
(2)因这约是凭更美的应许立的(6节下)
(3)因前约渐旧渐衰,必快归无有了(13节)
三、更美的应许
1.应许赐给里面的律法(10节上)
2.应许有更亲密的关系(10节下)
3.应许每个人都能有更深切的认识(11节)
4.应许有完全的赦罪(12节)
【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
一、新帐幕──在天上主所支的圣所(1~2节)
二、新执事──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2,6节)
三、新祭物──天上事的本体,就是祂自己(3~5节)
四、新的约──里面的律法(6,8,10,13节)
五、新的功效:
1.能够恒心遵守(参9节)
2.有认识神的本能(11节)
3.带来与神更亲密的关系(10,12节)
【新约的名称】
一、更美之约(6节)
二、后约(7节)
三、新约(8节)
【须要另立新约的理由】
一、因那前约有瑕疵(7节)
二、因神应许另立新约(8节),表明旧约有所不能行
三、因神的选民不恒心守神的约(9节)
【神说『我要』】(旧约是『你若』,新约是『我要』)
一、『我要』…另立新约(7节)
二、『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10节中)
三、『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10节下)
四、『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12节)
【神在新约里应许给信徒的几项福分】
一、『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10节上)──得着神生命之灵的律(罗八2原文)
二、『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10节下)──得着神生命的交通和供应(林后六16~18)
三、『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11节)──得着神恩膏的教训(约壹二27)
四、『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12节)──得着神完全的赦免(西二13)
【新约的特点】
一、它是内在的(10节上)
二、神要亲自教导(10节下~11节)
三、完全的赦罪(12节) —— 圣经注解-黄迦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