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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第十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希伯来书第十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希伯来书相关章:

希伯来书第十章

壹、内容纲要

【基督是更美之约的大祭司(三)】
一、新旧约献祭的比较(1~18节)
1.旧约所献祭物不能叫人得以完全(1~4节)
2.基督以祂自己为祭物就叫靠祂的人得以成圣(5~10节)
3.新旧约祭物之功效的对比(11~14节)
4.圣灵为新约祭物之完全作见证(15~18节)
二、基督为大祭司治理神的家(19~25节)
1.祂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19~21节)
2.我们就当来到神面前,过正常的神家生活(22~25节)
(1)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22节)
(2)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23节)
(3)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24节)
(4)不可停止聚会(25节)
三、我们应当竭力护卫所得赎罪的祭(26~39节)
1.若故意犯罪乃是践踏神的儿子,将祂的血当作平常(26~31节)
2.要为自己所得更美长存的家业,甘心忍受苦难(32~36节)
3.因我们不是退后入沉沦的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37~39节)

贰、逐节详解

【来十1】「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藉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
〔原文直译〕「律法所有的仅是那要来美事的影儿,而不是那本物自己的像,它总不能藉着人们每年不断供献同样的祭物,使进前来的人得到完全。」
〔原文字义〕「本物」完成的东西,真实的物体;「真像」形像;「总不能」绝不能;「常」连续地,不间断地;「完全」完成,达到目标。
〔文意注解〕「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律法』在摩西制度下,律法与利未人祭司职任是密切相关的;『将来美事』指新约时代已经实现的美事,就是基督所为我们成就的救恩(参九11,14);『影儿』指由实际存在的物体产生的影子,或该物的模糊轮廓,并不十分清晰。律法只是一个影儿,只能模糊地给我们提供一个救恩的概念。
「不是本物的真像,」『本物』乃『将来美事』的同义词,严格地说,本物在此是指在神旨意中真实有效的祭物,就是基督的身体(参10节);『真像』指清楚的形像。律法连本物的真像都不是,仅是一个影儿。
「总不能藉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每年常献』指不断地重复相同的动作;『一样的祭物』指献相同的物品。
「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近前来的人』指亲近神的人;『完全』指达到献祭的目标。
〔话中之光〕(一)律法是影儿,不能将本物真相完全具体的表现出来;凡是在字句、规条、礼仪上斤斤计较的,恐怕没有认清属灵事物的真谛实意,反而被那些外面的作法蒙蔽了心眼(参罗二28~29)。
(二)新约的信徒事奉神,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灵;字句是叫人死,灵是叫人活(林后三6原文)。所以我们应当按着灵的新样服事主,不要按着仪文的旧样(罗七6)。

【来十2】「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
〔原文直译〕「若不然,他们岂不早已停止了献祭(的事)?因为敬拜的人既然一次得了洁净,良心就不再觉得有罪了。」
〔原文字义〕「止住」停止;「罪」(原文复数)。
〔文意注解〕「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若不然』意指在旧约律法之下所献的祭若是完全的话;『岂不早已止住』意指就没有必要继续作献祭的事了。
「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礼拜的人』指献祭的人,包括祭司和提供祭物的百姓(参利一2~9;二1~2);『良心既被洁净』指旧约献祭的目的,是为在神面前得洁净(参利十六30),但旧约的洁净,仅止于外表礼仪上的洁净,其功效并不能达到献祭之人的里面,令其良心平安,而无罪的感觉。
〔话中之光〕(一)信徒若犯了错(譬如说错话或作错事),不要只在外表上虚应故事,口头认错了事,而该真心实意的对付罪,直到良心平安为止。
(二)我们的良心必须被洁净,才能本着清洁的良心事奉神(提后一3);不洁净的良心,是不能事奉神的(参九14)。

【来十3】「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
〔原文直译〕「可是,在这些事里面反而使人每年想起罪来。」
〔原文字义〕「叫人…想起」记得,提醒;「罪」(原文复数)。
〔文意注解〕「但这些祭物,」『这些祭物』指所有按着律法规条所献的祭物(参8节)。
「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祭物本身不能除罪(参4,11节),只能暂时遮盖罪;而『每年』必须重复献祭这个事实,正好提醒人们,罪仍未除去,所以才需要再来献祭。
〔话中之光〕(一)神容让旧约时代有献祭的事,它至少具有消极的功用,就是叫人想起罪来,知道罪拦阻人、使人不能跟神有正常的关系,从而寻求挽救之道。
(二)新约的信徒最怕的是没有罪的感觉,明明有罪而硬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便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一8)。要紧的是,我们甚么时候想起有罪,甚么时候就认罪、对付罪(约壹一9)。

【来十4】「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
〔原文直译〕「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是不能除掉罪的。」
〔原文字义〕「除」取走,清除;「罪」(原文复数)。
〔文意注解〕「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意指所有旧约祭牲的血。
「断不能除罪,」其理由如下:(1)它只是主宝血的影儿,不是本物,甚至连本物的真像都不是(参1节);(2)它只能叫人的外表洁净(参九13),不能洁净人的里面(参2节);(3)祭牲不是人,牠的生命不是人的生命,所以不能作人完全的代替品。
〔话中之光〕(一)祭牲的血虽然不能除罪,但神仍在旧约时代定规要人献牠为祭,直等到神的羔羊来到为止;这告诉我们,在事奉神的事上,虽然我们的功用有限,但仍要照神所安排的,献上我们自己。
(二)一个事奉神的人,只要在神所定规要他贡献的事上尽忠去作,即或自己有些是不能作到的,也不可丧志而放弃其他所能作得到的贡献。

【来十5】「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阿,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
〔原文直译〕「所以祂(基督)来到这世上的时候说,祭物和供物不是你所愿要的,你却曾为我预备了一个身体。」
〔原文字义〕「礼物」供物,无血的祭物,素祭。
〔文意注解〕「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本节部分照字面、部分照意思引自诗四十6。『到世上来』指神的儿子降世为人;『就说』并不是真的曾说过这样的话,乃是一种模拟表达基督降世为人的心愿和目的。
「神阿,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愿意』按原文与『旨意』(参7节)是属同一字系。神的旨意,不是要从人得着祭物和礼物,乃是要得着人自己。
「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按所引诗四十6,本句应作『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希伯来书》的作者是照这句话的意思,写成『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原来旧约的律法规定,若有奴仆愿意终身服事主人,他的主人就要用锥子穿他的耳朵,表示收纳他的献身(参出廿一5~6;申十五16~17)。因此,『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也就是『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作为奉献之用的意思。
本节表明既然旧约的祭物和礼物并不能满足神的心,因此基督道成肉身的目的是要献上自己。
〔话中之光〕(一)信徒的身体存在的价值,是为叫我们可以将它献为祭,归给神;所以我们应当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罗十二1)。
(二)神赐给我们身体,不是为叫我们来服事身体的需要,而是叫我们用身体来服事神的需要;我们将身体献上,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十二1)。
(三)信徒的身体若不献给神用,往往会成为灵性最大的阻碍,许多信徒不但没有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罗八13),反而放纵肉体的情欲(加五16),以致被它辖制。

【来十6】「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
〔原文直译〕「燔祭和为着罪(的祭)不是你所喜悦的。」
〔原文字义〕「燔祭」全献上的祭;「罪」(原文单数)。
〔文意注解〕本节引自诗四十6最后一句。『燔祭』指完全烧化的祭;『赎罪祭』指为了罪所献的祭。
『燔祭和赎罪祭』加上前面的『祭物和礼物』(参5节)刚好是《利未记》里面的完全献祭制度。再者,祭物和礼物按原文都是单数,故在此不是指一些个别的祭物,乃是指任何祭物,而燔祭和赎罪祭则为复数,应是指一次次所献祭物的总合;无论如何,统统都不合神心所要。
前面的『不愿意』(参5节)比较上是属于意志的范畴;这里的『不喜欢』则属于情感的范畴。两节连在一起,强调神对于整个旧约献祭制度并不满意。
〔话中之光〕(一)我们无论作甚么事,包括属世的事和属灵的事,都要寻求神的心意,是神所愿意、所喜欢的,我们就作;是神所不愿意、所不喜欢的,我们就不作。
(二)神的仆人行事为人的基本原则:不是要得人的心,乃是要得神的心;不是要讨人的喜欢,乃是要讨神的喜欢(加一10)。

【来十7】「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
〔原文直译〕「于是我说,看哪,关于我的事在经卷上已有记载;神阿,我来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
〔原文字义〕「我的事」关于我的一切,有关我的一切。
〔文意注解〕「那时我说,」本节引自诗四十7。『那时』指基督(弥赛亚)到世上来的时候(参5节),但亦可指当神『不愿意…不喜欢』的心意显明的时候(参5~6节);『我说』指基督所作的宣告。
「神啊,我来了,」『我来了』按原文乃具有更强烈且警觉性的动词,意思是『我已经来了(I have come, Here I come)』,含示祂来到世上,是为了要执行划时代的行动。
「为要照你的旨意行,」表示神既然『不愿意…不喜欢』整个旧约的献祭制度,当然祂必定有祂所愿意、所喜欢的心意,而基督之来到,就是为了服从并执行神这个心意。
「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经卷』或称书卷,狭义指摩西五经,其中记载神的旨意和服从的方式;广义指全部旧约,其上记载关于基督的一切(参路廿四27,44,46;约五39,46)。
〔话中之光〕(一)主耶稣降世为人,为要遵行父神的旨意(参约六38);遵行神的旨意,乃是祂在地上行事为人的动机和目标,这也应当是我们基督徒一生行事为人的准则(参彼前四2)。
(二)基督乃是圣经的中心人物,全部圣经处处都有关乎祂的记载,所以我们查考圣经,乃是以圣经中的基督为对象,到祂跟前来得生命和生命的供应(参约五39~40)。

【来十8】「以上说:『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愿意的,也是你不喜欢的(这都是按着律法献的)。』」
〔原文直译〕「前面所说,祭物和供物,以及燔祭与为着罪(的祭)不是你愿要的,也不是你喜悦的;这些都是照律法献上的。」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以上说,」指前面所引用的旧约经文,下面就把那些经文重新组合加以复述。
「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这是整个利未献祭制度的复述(参5~6节),所不同的是祭物和礼物在原文变成了复数。
「是你不愿意的,也是你不喜欢的,」这里也把『不愿意』和『不喜欢』(参5~6节)串连起来,强调神全心的否定。

【来十9】「后又说:『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见祂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
〔原文直译〕「接着祂又说,看哪,我来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可见)祂除去那在前的,为要立定那在后的。」
〔原文字义〕「除去」提起,取走,废除,杀弃;「在先的」第一;「立定」放置;「立定」使站立;「在后的」第二。
〔文意注解〕「后又说,」下面一句是第七节所引的经文。
「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来了』指基督道成肉身;『你的旨意』在此特指神要有更美的献祭来取代旧约献祭制度的心意。
「可见祂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祂』指神,或指基督;『在先的』指旧约的祭物,即祭牲,也可扩大指整个旧约献祭制度;『在后的』指新约的祭物,即基督自己,又可扩大指新约的福音内容或救恩安排。
〔话中之光〕(一)『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基督教不是用『新约』来补充『旧约』,乃是以『新约』来取代『旧约』。凡是想遵行旧约律法规条的,反而会败坏新约的信仰(参加二4~5)。
(二)基督徒须要脱去『旧人』、穿上『新人』(弗四22~24;西三9~10),千万不可新、旧并重,因为这样反会带坏了新的(参太九16~17)。

【来十10】「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
〔原文直译〕「我们是本着这旨意,藉着耶苏基督一次而永远的献上身体,就得以成圣。」
〔原文字义〕「凭」藉着,靠着(by);「靠」经过(through)。
〔文意注解〕「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这旨意』就是『你的旨意』(参7,9节),也就是神不喜欢按旧约方式祭祀的旨意。
「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成圣』在此不是指生活经历上的成圣,乃是地位上的成圣,亦即蒙神悦纳的身份。
〔话中之光〕(一)『我们凭这旨意…得以成圣。』当我们接受基督时,我们就接受了基督所为我们成全的神的旨意;如今我们是凭这旨意,蒙圣灵的更新(多三5),而得以分别为圣。
(二)『得以成圣』(指地位上的成圣),并不是救恩的最终目的,而是救恩的必经程序,使我们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到神面前(参19,22节),而与圣洁的神有交通。
(三)『成圣』是与神交通来往的先决条件,难怪本书一再地提起(参二11;九13;十10,14,23;十三12),可见成圣的重要性。地位上的成圣,是主替我们作成的;生活上的成圣,便须我们努力追求。

【来十11】「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
〔原文直译〕「再者,所有的祭司,都是天天站着事奉,一再的献上同样的祭物;这(祭物)绝不能除掉罪。」
〔原文字义〕「一样的」同样的;「除」完全消除;「罪」(原文复数)。
〔文意注解〕「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天天』表示工作不断进行,没有完结的一天;『站着』乃与基督的『坐下』(参12节;八1)成对比,站着表示还有工作要作。这里乃是强调祭司献祭的举动,而非献祭的性质。
「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屡次』乃与基督的『一次』(参12节)成对比;『一样的祭物』不是指同一只动物,乃是指同一种类的祭物。
「这祭物永不能除罪,」『这祭物』指上一句的『一样的祭物』,就是旧约祭祀制度下的祭牲;『永不能除罪』和『断不能除罪』同义(参4节)。

【来十12】「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
〔原文直译〕「惟独这一位,一次为罪献上了祭物,就永续不断地坐在神的右边。」
〔原文字义〕「罪」(原文复数)。
〔文意注解〕「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永远』按原文是放在『赎罪祭』和『坐下』之间,故有的译文用来形容祭物,也有的译文用来形容『坐下』,但无论如何,都与祂一次献祭所成就的功效有关(参14节),从此祂毋需再『多次』献祭(参九25~26),而可以坐下了。
「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神的右边』表示权柄和尊贵(参一3;八1);『坐下』表示任务已经完毕。
〔话中之光〕(一)『一次永远』说出基督工作的两大特点:只需『一次』便成功了『永远』的果效;我们的事奉工作若真是在主里面作的,或说是主从我们身上作出来的,便具有长远的果效(参林前十五58)。
(二)『坐下』含有得享安息的意味;信徒的事奉工作,如果真正『负主的轭,学主的样式』的话,也必能心里得享安息(太十一29)。

【来十13】「从此,等候祂仇敌成了祂的脚凳。」
〔原文直译〕「从此等待着,直到祂的仇敌都成了祂的脚凳为止。」
〔原文字义〕「从此」其余的,以后的;「仇敌」憎恨,恨恶(原文复数)。
〔文意注解〕『从此』指祂献完了祭并且坐下之后;『等候』意指不再需要作任何事,只要安静地等待那一时刻来临;『祂仇敌成了祂的脚凳』指完全服在祂的脚下(参一13;二7)。
〔话中之光〕(一)基督的救赎大工已成,魔鬼的结局已定,现今牠虽然猖狂,但也不过是垂死之前的挣扎。
(二)基督如何得胜,属祂的人也必如何得胜,我们只要取用基督宝血的功效,就必胜过众仇敌(参启十二11)。

【来十14】「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原文直译〕「因为祂用一次献祭,就叫那些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文意注解〕「因为祂一次献祭,」『因为』不是解释献祭的原因,而是解释献祭的后果。
「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得以成圣』原文为完成时式,表示是已经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指成全到永远,永不失去所已经得着的成圣地位。
本节意指基督献祭的工作已经完成,一次献祭便永远有效,不需要祂再去献祭了。
〔话中之光〕(一)基督仅只『一次』献祭,就使我们『永远』得着成圣的地位;从今以后,我们随时都可以靠着祂坦然来到神面前(参19,22节)。
(二)我们就是『那得以成圣的人』,成圣不仅是我们的身份地位,也该是我们的生活表现,所以我们应当天天继续不断地靠着圣洁的灵,圣别我们的思想、爱好、言语和行为,作个名副其实的圣徒。

【来十15】「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因为祂既已说过:」
〔原文直译〕「并且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因为祂曾经说过。」
〔原文字义〕「作见证」印证,指证。
〔文意注解〕「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圣灵』就是神的灵,祂是住在信徒的里面(林前三16),要引导我们明白(或作进入)一切的真理(约十六23);『我们』在此指《希伯来书》的作者和读者,亦可扩大而指古今中外所有的信徒;『作见证』指给我们证实,或证实给我们看。
「因为祂既已说过,」下面16节的话引自耶卅一33。
〔话中之光〕(一)圣经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一21),《希伯来书》的作者在这里也承认,本书上的话乃是圣灵对他作见证的结果,所以我们不可将圣经当作人的作品,而该敬重地阅读。
(二)圣灵今天也对所有的信徒作见证,并且祂所作的见证乃是根据『既已说过』的话,就是根据已写下来的圣经,所以我们应当勤读圣经,好让圣灵能藉着圣经上的话继续对我们作见证。

【来十16】「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
〔原文直译〕「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要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的心里,我要将它们刻划在他们的悟性(心思)里。」
〔文意注解〕「主说,」下面的话引自耶卅一33。
「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他们』指以色列家(参八10),就是神的选民,预表新约的信徒。
「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我的律法』指神对祂子民的要求,对新约的信徒而言,就是基督的律法(加六2);『写在他们心上』新约律法的特点是用灵写在人的心版上,不是用墨写在石版上(林后三3)。
「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里面』和外面成对比,表示不是要人在外面遵守律法的字句规条,乃是在里面遵行律法的灵和精意(参罗二28~29;林后三6)。

【来十17】「以后就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
〔原文直译〕「并且我绝不再记念他们的罪和他们的不法。」
〔原文字义〕「罪愆」罪(原文复数);「过犯」不法(原文复数)。
〔文意注解〕「以后就说,」按原文没有这四个字;下面的话引自耶卅一34。
「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相对于旧约的祭物不能除罪(参4,11节),新约基督献祂自己为祭,已经永远解决了罪的问题,因此,神不再记念人们的罪愆和过犯。

【来十18】「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
〔原文直译〕「然而在那里有赦罪(的事),那里就不再需为罪献祭。」
〔原文字义〕「罪过」(原文无此字);「罪」射不中目标。
〔文意注解〕「这些罪过既已赦免,」『这些罪过』指前面所提的罪愆和过犯(参17节);『既已赦免』指不再记念(参17节)。
「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罪』指所有不义、罪愆、过犯等的总称。

【来十19】「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
〔原文直译〕「所以,弟兄们,我们藉着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到圣所的入口。」
〔原文字义〕「坦然」勇敢,胆量,大胆,自信;「至圣所」圣所(原文复数)。
〔文意注解〕「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因』指凭借、方法和工具;『耶稣的血』
「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坦然』乃因罪过已被赦免(参18节);『至圣所』原文是圣所,天上的圣所是神居住的所在(参九24)。

【来十20】「是藉着祂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祂的身体。」
〔原文直译〕「是藉着祂专为我们开创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通过幔子,这(幔子)就是祂的肉身。」
〔原文字义〕「开了」开创,献身,奉献;「新」刚宰杀的,才作成的,新近的,崭新的,刚开的;「幔子」落下的东西。
〔文意注解〕「是藉着祂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新…路』不仅指这是一条前所未知的新路,而且也指新鲜、不会变旧的路。
「从幔子经过,」『幔子』原为头一层帐幕和第二层帐幕之间的阻隔物(参九3),其上绣有基路伯(参出廿六31~33),表征神的荣耀和公义阻绝了有罪之人的亲近(参创三22~24)。当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廿七51),从此,为人们打开了一条亲近神的路。
「这幔子就是祂的身体,」有的解经家认为这句话很难解得通,他们说,幔子是神与人之间的阻隔物,主耶稣的肉身不可能是神人之间的障碍,因此他们反对把『幔子』一词加在前面(原文没有此字)。其实,原文的确有中性代名词『这』(the same)存在,就是指前句的幔子;本书作者以幔子表征基督的身体,重在强调两者同时裂开的事实,基督的身体为我们裂开,如同盘石被击打裂开而流出水来(参出十七6;约十九34;林前十4),照样,幔子的裂开乃基于祂身体的裂开,所以我们乃是藉着祂才能进入至圣所。

【来十21】「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
〔原文直译〕「而且(我们)有一位尊大的祭司治理神的家。」
〔原文字义〕「治理」在上。
〔文意注解〕『神的家』指永生神的教会(提前三15),是藉大祭司献祭得以成圣的人(参14节)所组成的。这位大祭司既为我们解决罪的问题,又看顾、照管我们得救之后所有的问题(参三6)。
〔话中之光〕(一)基督的救恩不仅拯救我们个人,使我们得着永远的福气,并且把我们组成神的家,供神居住,彰显神的荣耀。
(二)教会是神的家,三一神就在我们中间;并且基督是教会的元首,正在治理着我们,所以我们应当让祂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19)。

【来十22】「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
〔原文直译〕「我们就当以真心和确信来亲近(神),因(我们)心中败坏的良心已被(血)所洒,身体也被水洗净。」
〔原文字义〕「亏欠」邪恶,昏花;「来到」接近。
〔文意注解〕「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天良』原文是良心,良心乃是人心的一种功能(罗二15),故称『心中天良』;『亏欠』指人作错事被良心定罪,却未予适当的响应,久而久之,变成有亏的良心(参徒廿四16;提前一19),就是被玷污、败坏了的良心(参提前三9)。
「身体用清水洗净了,」从前祭司尽职前须在洗濯盆那里用水洗身(出四十11~12),新约主耶稣称祂的门徒是洗过澡的人(约十三10),故本句话指信徒都已得着重生的洗(多三5)。
「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诚心』指真实的心,敬拜神必须以灵以真(约四24);『充足的信心』指笃信不疑(弗三12),因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参十一6)。

【来十23】「也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摇动,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
〔原文直译〕「又要不摇动地坚守我们所承认的盼望,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
〔原文字义〕「坚守」继续不断地牢牢把握住;「承认」宣告着承认,同意;「不至摇动」不摇动,不歪倒。
〔文意注解〕「也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摇动,」意指让我们不要被任何心中浮现的争论或意见所动摇,以为我们需要另一位中保,而失去对这位大祭司的信心。
「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信实』指凡神所应许的,祂必实现。
〔话中之光〕(一)基督在我们心里,乃是荣耀的盼望(西一27);我们的指望又坚固又牢靠(参六19),因为基督就是我们的指望。
(二)信徒对未来的指望是有确据的,因为我们是『站在神的应许上』;而那位应许我们的神是信实的,祂必不叫我们的指望落空。

【来十24】「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
〔原文直译〕「我们又当彼此相顾,为要激发爱和好行为。」
〔原文字义〕「顾」指望,考虑,顾念,仔细思念;「激发」磨快,使敏锐,刺激,激动,推动;「行善」好事,对人有帮助的事,为人所乐道的事。
〔文意注解〕「又要彼此相顾,」意指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腓二4),就是顾念到别人的需要和重担(加六2)。
「激发爱心,勉励行善,」意指彼此相顾,就会产生激发爱心和善行的效果;爱心和善行是在教会生活中培养并激发出来的。
〔话中之光〕(一)我们常知道自己所需求的是甚么,却常忽略了别人所需求的是甚么;我们常想到自己的福利,却常忘记别人的福利。
(二)主爱世间属自己的人,所以祂命令我们要彼此相爱(约十三1,34);神施恩给我们,为要叫我们行善(弗二10)。爱心和善行,原是救恩在蒙恩人身上所期待产生的正常响应(参弗五1~2;8~9)。

【来十25】「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见)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
〔原文直译〕「不可离弃我们自己的聚会,好像一些人习惯行的;倒要(彼此)劝勉,既看见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
〔原文字义〕「停止」离开,离弃,放弃,弃绝;「劝勉」鼓励;「当如此」这么多;「临近」接近。
〔文意注解〕「你们不可停止聚会,」『聚会』在此特指新约信徒按照新约的方式而行的聚会,故原文称之为『我们自己的聚会』;本书作者有意劝戒希伯来信徒不要放弃原来的聚集,而回到旧约犹太教的仪式下聚集。
「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这里暗示停止聚会会成为习惯。
「倒要彼此劝勉,」『劝勉』包括口头、行动和存心的鼓励。
「既知道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那日子』指基督再来的日子。

【来十26】「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原文直译〕「因为我们领受了真理的知识以后,还故意的犯罪,就再也没有为罪的祭物存留着了。」
〔原文字义〕「得知」接受,知道,认识;「真道」完全的知识;「故意」自愿地,有意图地;「没有」没剩下,未留存。
〔文意注解〕「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真道』指新约有关信仰的真理知识。
「若故意犯罪,」『故意』强调其行为的背后有动机存在;『犯罪』指习惯性地、持续地犯罪。这里的故意犯罪,特指背弃信仰的罪,就是使人们放弃新约下聚会而回到旧约仪式的罪。
「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意指不再有任何为着罪的祭物存留,因旧约的祭物已经被耶稣基督这惟一的祭物取代了,新约的信徒若弃绝基督为祭物,就再也没有别的祭物可用来赎罪了。
〔问题改正〕有些人误解本节经文,以致认为信徒若是犯了任何故意的罪,就再也得不着神的赦免了,这种看法与别处经节有冲突(参约壹一7~9),因此不值得吾人采纳。

【来十27】「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原文直译〕「只好等待着可怕的审判,和势将吞灭敌对者的烈火。」
〔原文字义〕「战惧」害怕;「等候」期盼;「敌人」反对者。
〔文意注解〕「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审判』指主再来时的审判。
「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神将来不再用水施行惩治(参创九11),乃是用火焚烧(参彼后三10)。

【来十28】「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
〔原文直译〕「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个或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
〔原文字义〕「干犯」搁置,废除;「怜恤」同情,可怜。
〔文意注解〕「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意指违犯律法的规条。
「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旧约的律法规定,人若犯罪,不可单凭一个人的见证,而须凭两、三个人的见证,方可定罪处刑(参申十七6)。

【来十29】「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祂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
〔原文直译〕「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并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渎那恩典的灵,你们想,他岂不要受更重的刑罚么?」
〔原文字义〕「成圣」分别为圣,圣洁;「平常」世俗的,平凡的,礼仪上的不洁净;「亵慢」亵渎,极度的侮辱,极其轻蔑地对待;「你们想」以为,想;「加重」更糟。
〔文意注解〕「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意指不尊重神儿子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救恩,就是明明的羞辱祂(参六6)。
「将那使祂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成圣之约的血』指主的宝血具有使人成圣的功效(参10节),而新约就是凭祂的血立的(参九14~22),故称为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平常和成圣原文是相对词,故当作平常就是当作不能成圣,含有轻蔑的意思。
「又亵慢施恩的圣灵,」意指极度的侮辱圣灵;人能得救,乃是因着圣灵在人身上作工的结果(参约十六8~11),故称为施恩的圣灵。
「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意指这样的人必要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

【来十30】「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祂的百姓。』」
〔原文直译〕「因为我们知道谁曾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必审判祂的百姓。」
〔原文字义〕「伸冤」平反。
〔文意注解〕「因为我们知道谁说,」『谁』指神。下面的话引自申卅二35。
「伸在我,我必报应,」意指神必要在属祂的人中间伸张公义,对付所有不义的情形。
「又说,」下面一句话引自诗五十4,或按意思引自申卅二36。
「主要审判祂的百姓,」意指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

【来十31】「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原文直译〕「落在活神的手里,是多么可怕。」
〔原文字义〕「落在…手里」控制底下,在权势里。
〔文意注解〕「落在永生神的手里,」意指因故意犯罪(参26节)而须面临神的审判(参30节)。
「真是可怕的,」意指后果不堪设想,真令人不寒而栗。

【来十32】「你们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后所忍受大争战的各样苦难:」
〔原文直译〕「然而(你们)要追念往日,那时你们蒙了光照,曾忍受许多苦难的争战。」
〔原文字义〕「追念」记念,提醒自己;「往」先前,首先;「忍受」耐心而又抱有指望地忍受,痛苦的搏斗;「争战」冲突,斗争。
〔文意注解〕「你们要追念往日,」『追念』含有提醒的意思;『往日』指希伯来信徒得救以后曾经经历过的一段时日。
「蒙了光照以后所忍受大争战的各样苦难,」本句指明,希伯来信徒也曾经为着福音真理遭受逼迫,经历极大的搏斗和苦难。

【来十33】「一面被毁谤,遭患难,成了戏景,叫众人观看;一面陪伴那些受这样苦难的人。」
〔原文直译〕「一面(自己)成了当众嘲弄的对象,受辱骂又遭患难;另一面则成了受到这样对待之人的同伴。」
〔原文字义〕「毁谤」公开侮辱,指责,污蔑;「遭患难」受虐待;「成了戏景,叫众人观看」(原文只有一个字),带上戏台,公开暴露,给人看笑话,成为公众的笑柄;「陪伴」分有者,友伴。
〔文意注解〕「一面被毁谤,遭患难,」指他们自己遭受到莫须有的定罪和虐待。
「成了戏景,叫众人观看,」原文仅一个字,指成为公众嘲弄、斗争的对象。
「一面陪伴那些受这样苦难的人,」指他们和那些受苦难的人一同经历,亦即有分(或交通)于他们的受苦。

【来十34】「因为你们体恤了那些被捆锁的人,并且你们的家业被人抢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长存的家业。」
〔原文直译〕「你们同情了那些被捆锁的人,又欣然忍受你们的财物被抢夺,因为知道自己有更好的产业积存在天上。」
〔原文字义〕「体恤」感同身受,一同受苦,分担痛苦;「被捆锁的人」犯人,囚犯;「家业」全部财产,所有的一切;「忍受」接受。
〔文意注解〕「因为你们体恤了那些被捆锁的人,」意指他们之所以有分于别人的受苦(参33节),是因为同情那些囚犯,不怕被连累。
「并且你们的家业被人抢去,也甘心忍受,」『家业』指所拥有的一切;他们为着主的缘故,鄙弃所有,甘心被剥夺。
「知道自己有更美长存的家业,」『知道』表明甘心的动机;『更美长存的家业』指为他们存留在天上的赏赐。

【来十35】「所以,你们不可丢弃勇敢的心;存这样的心必得大赏赐。」
〔原文直译〕「所以,不可丢弃你们的胆量;它必使你们大得赏赐。」
〔原文字义〕「勇敢的心」胆量,坦然无惧,自信;「赏赐」报酬,报答。
〔文意注解〕「所以,你们不可丢弃勇敢的心,」『所以』在此有二意:(1)因为知道有更美长存的家业(参34节);(2)因为过去既然有这样的美好表现,现在更应刚强壮胆。『不可丢弃勇敢的心』意指不可害怕而退缩。
「存这样的心必得大赏赐,」『这样的心』指勇敢的心;『大赏赐』包括更美长存的家业(参34节),以及凡神所应许的(参36节)。

【来十36】「你们必须忍耐,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
〔原文直译〕「你们所需要的就是坚忍,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领受所应许的。」
〔原文字义〕「忍耐」耐心接受,积极地忍受,因抱有热切的指望而忍受。
〔文意注解〕「你们必须忍耐,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忍耐』指忍受犹太教的逼迫(参32~34节);『神的旨意』在此特指:(1)坚守新约的信仰(参19~23节);(2)留在新约的教会中,显出神生命的特性(参24~25节);(3)决不从新约退缩而倒回去遵守旧约的仪式(参38~39节)。
「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得着所应许的』就是我们所承认的指望(盼望)得着实现(参23节)。

【来十37】「因为还有一点点时候,那要来的就来,并不迟延;」
〔文意注解〕「因为还有一点点时候,」本句按意思引自赛廿六20。
「那要来的就来,并不迟延,」本句引自哈二3。『那要来的』原指神的默示应验的日期,这里则指基督再来的日期,全句也可以说:基督必要快来(参启三11;廿二7,12,20;彼后三9)。

【来十38】「只是义人(有古卷:我的义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
〔原文直译〕「只是属我的义人必须因信而活;他若退缩,我的心就不喜悦他。」
〔原文字义〕「退后」退缩;「心」魂。
〔文意注解〕「只是义人必因信得生,」『义人必因信得生』引自哈二4;新约除见于此处之外,另出现在罗一17和加三11两处,三次的引用各有不同的重点强调:(1)罗一17着重在『义』乃是藉着『信』显明;(2)加三11着重在因『信』得『生』,就是因信得以在神面前免死而存活;(3)来十38着重在因『信』而『活』,就是藉着信心得以继续活在神面前。
「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他』指前句的义人;『若』字是假设的话,不一定会发生;『退后』指背道离教;『就不喜欢』意指不仅不能得着奖赏(参35节),而且还会受到神的惩罚(参27,29~31节)。
〔问题改正〕传统的解经,推定凡是真正得救的信徒,绝对不可能叛离真道,因此本节乃是一个虚设的假定,而本书的作者也赶快补上一句:『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参39节)。基于这项推论,他们就将那些离道反教的基督徒,全部归纳为『假基督徒』,从一开始,他们就不是真心相信并接受主耶稣基督的。
但我们认为这样的解释,乃是误会了《希伯来书》中警戒的话,而将『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参六6)、『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参26节)等,看成一旦退后就无可救药,又将『咒诅…焚烧』(参六8)、『烈火…刑罚…沉沦』(参27,29,39节)看作永远灭亡。请参阅各该节的注解,我们认为真正的基督徒仍有背道的可能,但他们的结局并非永远灭亡,乃是当主再来之后,经过审判,然后会受到某种严厉的刑罚。

【来十39】「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
〔原文直译〕「我们却不是退缩以致于被毁坏的人,乃是有信心以致保全生命的人。」
〔原文字义〕「退后」胆怯;「沉沦」毁灭;「灵魂」魂;「得」拥有,保存,保全,拯救,获得。
〔文意注解〕「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入沉沦』意指被神审判之后,遭受神烈火的刑罚(参27~31节)。注意,根据信徒『一得救就永远得救』的真理来看,此处的沉沦并不是永远沉沦,乃是一种极大的亏损(参林前三15)。
「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灵魂』指魂生命;我们若肯为主的缘故丧掉魂生命,就必得着魂生命(太十六25;路九24;十七33;约十二25),意指今生若为主受苦而失去魂的享受,就必得着信心的果效,就是魂的救恩(彼前一9原文),将来必得大赏赐(参35节)。

叁、灵训要义

【基督所献的祭】
一、旧约按律法所献的祭是不完全的(1~4节)
二、基督所献的祭完全了神的旨意(5~10节)
三、基督所献的祭能叫我们永远完全(11~18节)
四、基督所献的祭是我们信心的基础(19~25节)
五、基督所献的祭具有警戒的作用(26~31节)
六、基督所献的祭具有鼓励的作用(32~39节)

【来十章里的『不再』】
一、信徒的良心已经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2节)
二、神『不再』记念我们的罪愆和过犯(17节)
三、基督『不用再』为罪献祭(18节)
四、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26节)

【人间大祭司与基督为大祭司的不同】
一、人间大祭司『天天…事奉』(参11节);基督『一次献祭』(参14节)
二、人间大祭司『站着』(参11节)──表示工作尚未完毕;基督『坐下了』(参12节)──表示工作已经完毕
三、人间大祭司『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参11节);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参10节)
四、人间大祭司所献『祭物永不能除罪』(参11节);基督『献了…永远的赎罪祭』(参12节)

【基督所献的祭乃是完全的,其证据如下】
一、一样的祭物──只一次献上,不须再献(10,12节)
二、祂已坐下──地上的祭司天天站着屡次献祭(11~12节)
三、祂是在神的右边──神已经完全满意(12节)
四、祂正等候仇敌成祂的脚凳──不再须要为我们的罪献祭(13节)
五、祂已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14节)
六、圣灵见证基督的工作已经完毕(15节)
七、现今我们能够坦然进到圣洁之神的面前(19节)

【三样重要的劝勉】(注:原文有三次『让我们Let us』)
一、『让我们』来到神面前──献上『我们的敬拜Our Worship』(21~22节)
1.存着诚心──已和好(Composed)
2.和充足的信心──有把握(Confident)
3.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蒙洗净(Cleansed)
二、『让我们』坚守所承认的指望──坚持『我们的见证Our Witness』(23节)
三、『让我们』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从事『我们的善工Our Works』(24节)

【要勇敢忍耐前进直到那日】
一、退后的人,那日必受神审判(26~31节)
二、勇敢忍耐前进的人,那日必得大赏赐(32~39节)
1.勇敢忍耐前进的助力──追念往日的经历(32~34节)
2.勇敢的后果──必得大赏赐(35节)
3.忍耐的原因──行完神的旨意(36节)
4.忍耐的力量──义人必因信而活(37~38节上原文)
5.前进的目标──以致灵魂得救(38节下~39节) —— 圣经注解-黄迦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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