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下第卅一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历代志下第卅一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31:1 本节记录了逾越节仪式结束之后,百姓打破偶像的事件。这一事件是希西家宗教改革的高潮。因为宗教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杜绝偶像崇拜,恢复真神信仰(王下18:4)。
31:2-21 希西家宗教改革的结尾部分:本章记录了总结希西家宗教改革运动的两件事:①恢复祭司和利未人的职务及献礼物(2-10):大卫制定了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代上23:6;24:1),后来通过所罗门确立了下来(8:14)。但王国分裂之后,几乎没有真正执行过,直到希西家才真正恢复了这一制度。从而明确了祭司和利未人各自的任务和职责,这意味着恢复了正确的敬拜仪式。俗话说“没有正确的形式则没有正确的内涵”,同样对于基督教来讲,正确的敬拜仪式和信仰规定同样非常重要;②公正地管理和分配十分取一之物(11-19节):希西家为了公正地管理十分取一之物,采取了两个措施:i.预备仓房(11节):他在圣殿内预备了保管十分取一之物的场所,预防闲人接近,从而避免礼物的神圣性被破坏;ii.任命专门的负责人和职员(12,13节):从而有效地管理十分取一之物。
31:4 将祭司和利未人所应得的分给他们:应得的物品包括百姓奉献的祭物中未经火的,和摇祭物、初收的土产、十分取一之物等。这是神为了保障专门从事敬拜活动却没有任何维生手段的祭司的生计而制定的。但在本文中希西家不仅把应得的分给了祭司,还命令分给利未人。这说明新约时代的教会不仅要给专职牧师,而且还应当给所有的专职人员支援一定的生活费<民18:1-32,祭司和利未人应得的份;来13:2,3,信徒的事奉和奖赏>。
31:5-6 希西家的改革运动最后发展为给神献礼物的热心运动。这一热心运动的先导者就是希西家自己(3节)。今天部分人反对教会的捐款制度,主张要废除它。但是把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奉献给神是信仰热心的自然流露,况且并不违背圣经的真理。其先例有,本书中的几次宗教改革中都不例外地奉献了燔祭祭物和感谢祭祭物(15:11;24:14;35:1-19),教会初期信徒甚至卖掉自己的财产捐给了教会(徒2:45)等。但我们要禁止的是,不顾信徒的生活水平和处境,强制要求捐钱和不正当地使用教徒捐献的钱的行为<林后9:1,关于捐献>。
31:10 撒督家的:所罗门以后的大祭司是从撒督的家族中选出来的<代上24:6,祭司职务制度的变迁过程>。然而这一特定家族的独奏却向不正当的方向发展,新约时代的撒都该人很可能就是这一家族的分派。
31:12 十分取一之物:参见民18:21-32,关于十分取一之物。
31:15-19 公正地分配了所奉献的十分取一之物:分得至圣之物的人如下:①住在祭司城邑内的祭司;②任职的祭司;③家谱中有记录的祭司;④20岁以上供职的利未人;⑤家谱中有记录的祭司和利未人的妻子和子女。通过本文,应思考如下问题:①按照家谱的记录分配至圣之物(16-18节):本文所讲的家谱是指利未人或大祭司的家谱,家谱中记录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各家族成员的名字。希西家这般按照家谱分配至圣之物,从而给分配工作赋予了公正性,同时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②分给妻子和子女圣物(18节):这是给圣职者家属的抚养费。即希西家不仅给圣职者而且还给其家属,使之无后顾之忧。这样的关怀对于今天为传教舍身忘己的牧会者来讲是迫切的需要。
31:18 分给他们会中的妻子、儿女:赡养家庭的责任给为福音奔波的服侍者带来压力。他们对自己为神工作有着坚定的使命感,并以此克服所面临的困难。本文指出,于自己的职责,从而克服困难的人,神定会为他排忧解难。
31:20-21 对希西家的宗教改革作了全面的总结和评价。①他的善、正义和真实:希西家没有象过去推行过宗教改革的几位君王(12:1;16:7-12;18:1;24:17-19),骄傲或自豪。而且他也没为个人的名誉谋求什么,始终公平而正义地处理每一件事。“善”、“正义”、“真实”才是教会改革的目标;②一心推进改革:亚撒、亚玛谢等君王在统治初期推行过实质性的宗教改革并取得了成功,但到了后期都犯了背离神的罪(16:2-12;24:17-19)。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完整地、全力地侍奉神。与之相反,希西家“一心”把改革坚持到最后,因此取得了成功。
——《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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