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下第二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历代志下第二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历代志下第二章
2:1 本节在希伯来文旧约为1:18,本章只有17节。主要讲所罗门与希兰谈判解决建材和工人的问题。此处只轻轻一笔提到所罗门为自己建造宫室。
依照律法,以色列人只能在神指定的地方敬拜祂(申12:13-14)。大卫攻取耶路撒冷后,此城遂成为全国宗教中心,圣殿成为敬拜的中心。圣殿历时七年造成。
2:2 服苦的15万人为寄居的外邦人(17-18节)。《王上》9:20-22虽说所罗门王使用国中不能灭尽的迦南人服苦役,但在5:13-18,并未注明为外邦人;且明说“从以色列人中,挑取服苦的人,共为三万”,可见服苦役的事不限外国人。这些迦南余民很可能是终身服役,无何政治权利;而以色列人则是抽调来短暂服役,且可轮流休息(王上5:14)。这种苦役后来有增无减,弄得民不聊生,成为日后南北分裂的远因(王上12:3-4及注)。
本节的督工人数为3,600,与《王上》5:16的3,300人不符。作者根据的资料虽为《列王纪》,可能抄本不同,因而有此出入。也可能督工总数为3,850(王上5:16的3,300加9:23的550人),其中250人为首领(参8:10),实际督工的人数为3,600人。
2:6 所罗门能对创造天地的主有此深刻体认,是他智慧出人的地方。异邦的神只属一地一城,但耶和华神是“天和天上的天”都不足容纳,因祂无所不在。小小一座圣殿岂能容纳神,只是“烧香的地方”罢了。主耶稣告诉撒玛利亚妇人,“时候将到,你们拜父,也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因为神是个灵,至大而超乎万有(约4:21-24)。
2:10 所罗门雇用黎巴嫩工人的代价是小麦和大麦各二万“歌珥”,酒和油各二万“罢特”。《王上》5:11记载:除此以外,还给希兰家麦子二万歌珥,清油(从橄榄榨出的纯净橄榄油)二十歌珥。这两处经文可以互相补充。
给工人的是一次给付,给希兰家的是年供。
一歌珥约等于220公升,一罢特约等于22公升。
2:12 希兰为外邦王,目击以色列国日趋富强,承认耶和华神是爱人的神又是创造天地的主。信徒领人归主也须有生活的见证。
2:13 “他是我父亲希兰所用的”一句话有的古卷作“他名叫户兰阿比”。《王上》7:13记有所罗门召此巧工来的事。此人名叫户兰,母亲为拿弗他利支派中的一个寡妇。此处则记为户兰乃推罗王派来,母亲是但支派的一个妇人。而且详尽描写了他的本领(他母亲可能是但人,住在拿弗他利,也可能她的父母分别为但和拿弗他利的人)。有的解经家认为作者有意将户兰(Huram)和当年造会幕的比撒列相比(出31:6;35:34)。比撒列的助手亚何利亚伯(Oholiab)是但人。作者记户兰之名为户兰阿比(Huram-Abi),将亚何利亚伯一名的后半加在户兰的名字上,既有“大师”之义(ab义为大师),又含户兰兼具比撒列与亚何利亚伯二人之长的意思。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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