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下第八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列王纪下第八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8:1-6 本文的内容与过去热心服侍以利沙的书念妇人有关:①先看故事发生的年代:以色列律法规定,大麻风病患者要与社会隔离(利13:45,46),但是本文中出现大麻风病患者基哈西(5:27),这说明事件发生在乃缦治愈以前。另外,本文以7年饥荒为时代背景,显然这与4:38以下的饥荒有联系。当然我们不能断定这两次饥荒发生在同一时代,但是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本文的事件是在4:37和5:1之间发生的。②再看内容:本文记录书念妇人信了以利沙的预言,去非利士避难,然后回到以色列,并找回自己的土地。以色列的律法规定土地不得买卖,只能留给自己的子孙(利25:28;民36:7,8)。所以书念妇人要找回自己的土地是理所当然的。此举充分表现了书念妇人的信仰状态,即她不仅承认以利沙是神人,而且信他的预言,背井离乡去了外邦,生活了7年。就因为妇人坚定的信仰,她们全家得以躲过了饥荒。可见,人只要相信神的话,并完全顺从,神必会在一切苦难中赐予安慰(诗119:50;林后1:3,4),在一切患难中作人的避难所(诗32:7;59:16;耶16:19)。
8:1 因为耶和华命饥荒降在这地七年:因为巴勒斯坦地区年平均降雨量很少,因此降雨量一减少就会受旱灾。但是本节中提到的旱灾并不是自然灾害,而是神的旨意。本文虽没有说明发生旱灾的原因,但根据全文推断,很可能是神对以色列敬拜偶像的惩罚(耶1:16;民26:10)。当时统治以色列的暗利王室极端推崇偶像敬拜。其代表人物就是亚哈和耶洗别(王上10章以下)。可见,有罪的人如果顽固不化,神就会用鞭责打他(撒下7:14;哀3:1)。
8:2 带着全家往非利士地去,住了七年:以利米勒全家为了躲过饥荒迁居摩押,但还是没有躲过神的惩诫(得1:1-21)。因为他们只顾自己逃难,私自离开了神赐予的产业。但是书念妇人却不同。她听从以利沙的话,保留自己的田地,打算7年的饥荒结束后再回来。因此书念妇人的行为是顺从神的旨意,也没有违背律法。因书念妇人听从了神的旨意,果真躲过了7年饥荒。可见,当我们顺从神的时候,神把他的祝福赐予我们,相反,如果违背了神的旨意,神就会降患难和困苦(申28:1-68)。此外,“住”在希伯来原文中是指暂住在异地,享受不到任何当地人的权利的意思。此句也反应了书念妇人的确没有在非利士地永久居住的打算。
8:4-5 本文描述以色列王和以利沙的仆人基哈西谈论以利沙所行神迹的情景。正当他们说到书念妇人时,妇人来到王的面前,为自己的处境向王哀告。这并不是巧合,而是神的安排。这与波斯的亚哈随鲁王统治时,末底改和以斯帖戏剧性地拆穿哈曼的计谋,拯救以色列百姓时的神的作为有相似之处。由此可见,神并不象理神论者所主张的那样,与世间的统治没有任何关系,而是按照神的天理引导着人类社会(申29:29)。在我们周围发生的一切都不是偶然,而是神所安排的(代上29:11,12),所以信徒应当时时关注周围所发生的一切。
8:7-15 本文记录了哈薛登上亚兰君王宝座的过程,此人是神惩诫供奉偶像、背逆神的以色列百姓而使用的工具(10:32-36;12:2-7)。其中包含的重要意义:①实现预言:神曾经命令以利沙去大马色膏哈薛作亚兰王(王上19:15),所以神在很早以前就已经预备了惩诫以色列的工具哈薛。②神的护理:这一事件证明了神是人类社会的掌管者,神护理他所创造的一切,在人类的一切活动中掌权,并将万物引向既定目标。可见,神通过先知所发的预言,必在预定的时间实现,而且不是孤立突发,而是通过人自己来完成,因此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信徒应当与神同工,为实现神的旨意而竭尽全力(创1:28)。另一方面,古代的碑文也证明了本文事件的真实性:①据亚述王3世时的碑文(B.C.846)记录,他打败了便哈达。方尖石塔的碑文(B.C.842)又说他战胜了哈薛。由此可推,B.C.846-842之间,大马色的王权从便哈达手中转移到了哈薛。②柏林的碑文也证明了这一事件的历史真实性。记录说“便哈达舍弃了其地,出身卑微的哈薛夺取了王权”(王下25:21)。
8:8 你带着礼物去见神人…… 这病能好不能好在:古代近东地区,无论本国人还是外邦人,求问先知时都要带礼物去已成了一种惯例(王上9:7 ;14:3)。因此,便哈达承认以利沙是神人,不能看作是他在耶和华面前的悔改,他只是把以利沙当成了有先见的算命人。
8:11-12 神之所以选择以利沙作百姓的先知,是因为以利沙有一颗为国家的危机和百姓的疾苦而担忧的心。他对百姓的爱心就是宣布神的公义和爱的基础。
8:13 你仆人算什么,不过是一条狗:以色列地区的狗食死尸,传染各种疾病,因此被视为不洁净的动物(赛66:3;申23:18;撒上17:43),因为在旧约时代只要摸死尸就被视为不洁净(利22:4)。所以当人们极度谦卑地称自己的时候一般使用“死狗”或“象狗”等词(撒下9:8;16:9)。哈薛在以利沙面前称自己是“仆人”、“不过是一条狗”,一方面是因为他的出身如柏林碑文的记录“卑贱”,因此卑称自己,另一方面是为了隐藏叛乱的阴谋,故意把自己说成不洁净。在旧约时代被视为不洁净的狗也可以比作今天无恶不做的人。如果与这样的人交往,必然会染上恶习,就象摸到不洁的狗一样。就因为如此,使徒保罗给腓立比教会的信中警告他们要“防备犬类,防备作恶的,防备妄自行割的”(腓3:2)。所以我们也要象以色列百姓在结束一天的工作之后行洗手仪式(利14:8;士19:21;太15:20;可7:2,3),以示洁净世俗的污染一样,在日常生活中要不住地省察自己的灵魂是否被沾染,并时常在主面前忏悔,保持洁净(林后7:1;来9:14;雅4:8;彼前1:22;约壹3:3)。
8:16-24 本文与代下21:1-10的内容相同,记录了犹大王约兰的事迹,其内容可分为两个部分:①约兰的罪(18节):他与亚哈的女儿结婚,促使亚哈所供奉的巴力神及其它众偶像开始在犹大全地蔓延。而且,在他掌权后不久便除掉了他的几个兄弟和几位大臣(代下21:1-4)。但约兰始终没有悔改自己所犯的罪,于是神便惩罚了他,使他患肠疾,不治而死(代下21:18)。可见,藐视神的恩慈、宽容、忍耐而不悔改的人,就是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②以东的背叛(20-22节):通常是敬畏神的人作王时犹大的国力强盛,而恶人作王时则相反(18:10-12;19:1-35;王上14:25-28;15:25-29;16:1-10)。约兰自然也不例外,直到约沙法时期一直受犹大统治的以东背叛了犹大。这也是神对约兰所犯之罪的审判。对犹大王犯罪的审判,神早已向大卫宣布过(撒下7:14)。不仅如此,律法也对它作了明确的规定(申30:1-20)。神对罪恶的审判在世俗社会里也同样适用。可见神公义的审判不仅针对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今天世界各国也都不例外。所以信徒应当为国家或教会的领袖祷告,以敬畏神的心治理国家或带领教会。
8:19 永远赐灯光与他的子孙:神与大卫所立的约,就是向大卫家族所立的约。因此,尽管南犹大国几番堕落腐败,但因大卫的缘故,神纪念他的约,并未灭绝犹大作为惩诫。但神并没有把犹大家族的灯光和政治王位等同起来,当犹大的背逆达到极点时,神在他们之中保留家族的脉<拉9:8,余剩者思想>,便断绝了犹大的王统。
8:21 本节因希伯来原文的叙述比较模糊,大体有两种解释:①被困的约兰王和他的百姓攻打了以东人和车兵长,突围而逃。②约兰王领着他的车兵长突破了以东的包围,随后百姓分散逃跑。
8:25 本段讲述两方面的事情。①恶人之间的交往(25-29):以色列王约兰和犹大王亚哈谢都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27节;3:2,3)。他们供奉一个偶像,而且还结盟参加了战争(28节)。结果他们在耶户的箭下受到了审判(9:21-26)。类似的例子很多(撒下17:23;王上2:28-34,35)。因此,所罗门在箴言中警告我们不要站恶人的道,因为那只会害及自己的生命(箴1:15-19)。②神的审判(9:21-37):i.在以色列的历史上,遭到神审判的罪有三类:背逆不顺从(代下7:19-22;36:16,17);用可憎的偶像玷污圣殿(耶7:30-34);对罪不但不悔改,反而以此为乐(罗1:18-32)。ii.审判的目的是为了显明神的公义(出9:14-16),为别人敲警钟(出20:5),并使之离开恶人的道,归向神(撒下7:14,15)。本文中两个行恶的君王身上集中了这些罪。因为亚哈谢和约兰不仅没有悔改所犯的拜偶像和背逆之罪,反而更加猖狂,为此神施行公义,使之成了后代君王的教训。神的公义适用于所有的人,因此相信神丰富的恩慈、宽容和忍耐的信徒,当他犯罪的时候,应当以忏悔的心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得怜恤(来4:16)。
8:28 基列的拉末:在所罗门时期称以约但以东为中心的地区为基列的拉末(王上4:13)。这城与亚兰临界,成了亚兰与以色列战争的前哨据点(王上22:3-40;代下18:1-34)。
8:29 约兰的名字前总是加标记性的定语“亚哈的儿子”,这表示他的罪恶与他父亲不相上下。可见,亚哈家族罪恶滔天,超过北以色列诸王。
——《精读本圣经注释》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