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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四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使徒行传第四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使徒行传相关章:

使徒行传第四章

四1 "守殿官"。地位仅次於大祭司的官员。他负责维持圣殿的秩序。"撒都该人"憎恶使徒所传讲有关复活的概念(2节;比较太二二23)。

四3 "押"即拘留。

四6 "亚那……该亚法"。参看路加福音三章2节的脚注。至於"约翰"和"亚力山大",我们却一无所知。

四8~12 事实上,彼得的答案正在审讯他的听众。他叫他们注意神蹟是一件善事,不是一件罪行(9节),并且那是靠他们钉死在十字架上之耶稣的能力行出来的(10节)。旧约预言耶稣被拒绝(11节;诗一一八22),而救恩只能借祂来得(12节)。这番话在希腊文里只有九十二个字!

四13 "没有学问的小民"。意思是彼得和约翰并没有在拉比学校受过正式的训练;他们并不是专业的学者或获得任命的教师(另参看约七15)。

四15~17 虽然公会禁止他们再传道,但却没有驳斥耶稣复活的事实;驳斥耶稣的复活,是损害使徒的信用的最简单方法。

四24~30 一个为感谢神至高的能力而发出的感恩祷告,不是祈求免除进一步的抵挡的祷告。他们在祷告中只祈求有更大的胆量(29,30节)。

四24 "主"。专制的君主,用来描述主人及其奴仆的专制关系(提前六1,2)。门徒把自己放在奴仆的位置。

四25,26 经文引述自诗篇二篇1、2节。

四27 基督受死的责任归在犹太人和外邦人身上。

四31 "圣灵"。使徒行传多次提到圣灵的活动:(1)祂给信徒施洗,使他们进入基督的身体,组成教会(一5;一一15,16);(2)祂住在信徒里面,是信徒新生命的明证(二38;五32;一〇44;一五8);(3)祂充满信徒,让他们作见证(四8)、作领袖(六3),得力量(七55)和辨别特殊的事物(一三9);(4)祂带领信徒(一三4;一六7)。

四32 "大家公用"。这种表示基督徒之关怀的制度并没有废除拥有个人财产的权利。这种凡物公用的做法不是强制,而是自愿的,作为消除他们中间的贫穷问题的一个方法。

四36,37 因为利未人不能在以色列拥有田地,所以巴拿巴可能在居比路拥有田地。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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