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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结书第十六章-《圣经背景注释》

以西结书第十六章-《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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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结书第十六章 

十六1~63
背弃之女人的比方
十六3 出世是在迦南地 圣经对耶路撒冷描述说它本是耶布斯人的城市(书十八28)。大卫攻取此地,把它变成以色列的首都(撒下五6~10)。来自主前十九世纪和十八世纪之埃及的碎陶咒诅祷文,和十四世纪的亚马拿文献都曾经提及耶路撒冷。以西结如此形容耶路撒冷,是试图在神开始向犹大提出控诉之时,首先消除百姓对本城引以为傲之处。
十六3 父亲是亚摩利人,母亲是赫人 这句话可分为两个层面。首先,它正确地描述耶路撒冷──至少耶布斯人的城市──的政治本源是亚摩利人和北叙利亚赫人。亚马拿文献对这城的描述证实了这一点。然而在象征的层面上,神形容耶路撒冷血统混杂(出三8所列之迦南七大种族,在此提到与其中三族的联系),就是说这地方及其百姓是完全的败坏。这地被征服之后,净化其中的祭偶传统是以色列人的责任(申七1~5)。他们不但没有履行这责任,反而变成了要取代迦南诸国。
十六4 新生婴儿所得的对待 本节所述的都是收生婆的责任。她负责切断结扎脐带,用水洗濯新生婴儿和胎盘,用盐水洁净婴儿的皮肤,最后用毯子包裹婴儿。婴儿接着被送到父母面前,让他们命名。在此所述的是这婴儿不被接纳为家庭的一份子,反弃诸田野,让神来决定其命运。古代世界经常将收生婆预备产房,照顾新生婴儿,描绘为神明的角色,于比喻之中尤然。巴比伦《阿特拉哈西斯史诗》的一个段落,将丰饶女神玛米形容为神明将人类引进世界的收生婆。在埃及的《亚顿赞美诗》中,太阳神亚顿每早以收生婆的身分统管埃及。收生婆的仪式包括供应婴儿身体的需要,以及象征式地把他从母腹世界交接到活人世界。
十六5 遗弃婴儿 希腊罗马古典时代和古代近东的文献,都提及过杀婴习俗。最近在亚实基伦的挖掘,发现了罗马─拜占庭(Roman-Byzantine)时代的生动例证,一百具婴儿的骸骨被弃置在阴沟之中。被杀的通常是女婴或畸形的婴儿。原因可能是控制人口或经济上的需要,因为很多村落都是仅能喂养照料健康的儿童和成人而已。婴儿的父母把他「扔在田野」也有法律上的意义。他们是放弃一切关乎这婴儿的权利,让神及/或其他人「收养」,救他一命。这作法的例子包括摩西被弃于尼罗河(但他不是完全被弃,因为他姊姊奉命察看事态如何发展;出二1~10),以及亚喀得的撒珥根(不是亚述王撒珥根二世)的诞生传说。
十六8 用衣襟搭在你身上 这是丈夫表示愿供应妻子需要的法律性兼象征性的行动。起誓(beri^t)是进一步确定。另一个例子是波阿斯,他在禾场上慷慨地遮盖路得,同意在村中长老面前作为她的代表(得三9)。
十六9 用油抹你 「沐浴日」是结婚仪式的一部分,抹油象征照顾这少女的责任由父母转移给丈夫。旧巴比伦文献为这典礼提供左证。中亚述的法律中,男子在将要成为他家庭一份子的女子头上倒油的作法,可能也是以这典礼为根据。此举与以西结书十六4中的婴孩不得照料,形成强烈的对比。
十六10 绣花衣服 用来制造礼服的绣花布料,是新娘的礼物之一。只有最贵重的布料才会绣花,绣花衣服被视作战利品(士五30),以及可与其他国家贸易的货品(结二十七16)。在实用的层面上,汉摩拉比和利皮特—伊施他尔的法典,都将油、五谷、衣着列为丈夫必须供应给妻子的物品。
十六10 海狗皮鞋 一般的鞋子是纤维编织品制造,用皮带(赛五27)绑紧的凉鞋。全用皮制的凉鞋是奢侈品,也是财富和权力的象征。撒缦以色三世黑色棱桂(主前九世纪)的图版之一,以及亚述王撒珥根二世年间(主前721~705年在位)的壁画都有精巧皮制凉鞋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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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墓中发现的芦苇和纤维造的凉鞋

十六11~12 妆饰 很多惯常用来装饰女性身体和头部的饰物,都包括在丈夫在此供应的全套首饰之内(参较:赛三18~23较为详尽的清单)。利百加的结婚礼物(创二十四22)也包括了手镯,大概两端都有兽头装饰。金炼可能是串珠的项链,也有可能是宁鲁德象牙雕刻中亚述王室女子所佩戴的那种金属链环。鼻环亦与利百加的饰物相同(创二十四22),耳环大概是椭圆形的圈子,戴在耳环孔上。最为夺目的是金冠或头巾,与上述几样合起来构成统治者妻子的全套首饰,在埃及和亚述艺术中都有对应的例证。
十六13 美食 耶和华怎样在以色列的整个历史中供应他们食物,如今在这个结婚的象喻中,亦同样以新郎和丈夫的身分,向新妇耶路撒冷供应最上等的细面、蜂蜜,和油。美索不达米亚的法典将这些主要食品列为妻子每日当得的赡养物品。本节特地指出她把这些用来做饼的最上乘的材料献给其他神祇时,就被指控有罪(结十六19)。
十六15 古代世界的娼妓 古美索不达米亚的商业性娼妓和「神圣性服务」(这是莱尔纳〔G. Lerner〕的用语)有明确的分界。在楔形文字的文献中,两者都用「哈林图」(h\arimtu)一字来描述(例如在《吉加墨斯史诗》中,「教化」恩基杜的是一位哈林图)。但无论在社会地位还是在存在的用意上,两者都有分别。庙宇所提供的神圣性服务与神圣婚姻的仪式有关,目的是保证土地丰饶。女祭司也有好几个阶层。大女祭司是女神伊施他尔/因南娜的代表,玛尔杜克神据说每晚都会「探访」她们。此外,还有与外界隔绝的女性品级和与外界较多接触的纳迪图(naditu)。后者有资格拥有财产,做生意,甚至结婚。商业性娼妓在庙宇一带出没,其原因与她们在酒馆和城门口出没相同──交通频繁表示顾客众多。庙宇的圣仆和一般娼妓都收取费用,但前者须把它奉献给神明。新妇耶路撒冷有悖常理之处,在于她还要付钱给情夫与他亲近。这句话很明显是指拜祭偶像和离弃与耶和华所立的约。进一步讨论可参看:申命记二十三17~18的注释。
十六16 用衣服在高处结彩 圣经再一次用高处(bamo^t)作双关语,同时形容崇拜偶像的邱坛(在原文是同一个字),和妓女设置在高台之上色彩缤纷的床。以赛亚书五十七7亦同样描述过在高山上安设床榻,又在当地献祭给偶像。箴言七16~17警告说,淫妇用鲜艳昂贵的毯子铺床(参较:结二十三17)──这些上等的染色细麻布,正像以西结书十六10中,神送给新妇耶路撒冷的礼物。
十六17 男性偶像 美索不达米亚的神圣文献记载制造这种神像的准确描述。另外又有必须执行的仪式,如「开口」典礼等,给予偶像生命,使之能够成为神祇能力和临在的器皿。由于以西结清楚说明这是「男性的偶像」(和合本:「人像」),他的意思可能是个神祇的准确复制品(通常戴着冠冕或高举长枪)。但也可能这是公牛(参较:出三十二2~4的金牛犊)或阳具状的偶像。士师记十七4~5也在米迦的故事中,提到用贵重金属制造偶像的例子。
十六20 以人为祭 有关上文对以儿童为祭献给摩洛的讨论,可参看:利未记十八21;申命记十八10的注释。作为耶和华立约礼物一部分的儿女,竟然在此被「喂」给成为耶路撒冷「情夫」的神祇(和合本「献给他」,原文直译「献给他吃」)。此举完全符合创造偶像,接着为它穿衣抹油,再给它供应食物的想法。美索不达米亚庙宇礼拜的文献,记载了与这一切对应的仪式;例如他们每日向神明的偶像供应两次饮食。然而将儿童当作祭物献给神明,却是腓尼基和迦南的习俗。
十六24 建造圆顶花楼 耶路撒冷为了证明自己是热心扮演妓女的角色,更在显眼之处建筑圆顶花楼(希伯来原文「格布」geb)。这可能是娼妓之床(见:箴七16~17)规格化的表示,其功用是作为妓女的「招牌」,通告她的存在和职业。
十六24~25 在各街上作了高台 这里所用的并不是惯常译作「神庙」(NIV的译文)的字眼。这字在别的经文译作高台或山冈(撒上二十二6;原文 rama^,和合本音译为「拉玛」),和「格布」(geb)一样,可能不过是公布当地有妓女的标记而已。它建筑在城中广场(NIV;和合本:「各街上」)只是因为生意经之故。这女子希望在最多人来往之处,以求保证生意成功。若是回到耶路撒冷偶像崇拜的象喻,这话又令人联想到所罗门王为他异族妃嫔之神建筑的无数祭坛和神庙(王上十一4~8)。有关各处的拐角建筑神庙的讨论,可参看:历代志下二十八24的注释。
十六27 减少你应用的粮食 新国际本作「削减你的领土」。盟国或藩属若不履行条约规定的责任,霸主有权采取讨伐行动。例如:犹大王希西家拒绝缴纳岁贡之时,亚述王西拿基立在年表中记载希西家的领土被削减,交由其他藩属治理。本段译作「领土」的字眼(h]oq)包含了双关的意义。这字一般是指日常配给的粮食(箴三十8;和合本:「减少你应用的粮食」),但在本节立约的背景中,这字则是指以为国家属于自己,但其实是神赏赐的分。
十六26~29 埃及、亚述、巴比伦 以西结在此阐述的主题是与外邦结盟的祸患,他按照时间次序列数曾经引诱犹大离弃耶和华的国家。这些联盟至终都为犹大带来了毁灭。在以赛亚书三十六6,拉伯沙基是因埃及干涉之故责备希西家。近期一点,西底家表面上与法老森美忒库二世结盟,导致尼布甲尼撒的军队围攻耶路撒冷(见:耶三十七5~8的注释)。亚述强逼犹大作为藩属,但亚哈斯王自甘顺服,在政治上和社会上为亚述提供了更大的利益(见:王下十六3~9)。最后在以西结的时代,犹大王继续维持与迦勒底人的长期邦交。这邦交是希西家与米罗达巴拉但(和合本:「比罗达巴拉但」)的使节所开始的(王下二十12~19)。「贸易之地」一语可能表示以西结精明地看出,犹大再次成为古代近东超级强国的经济和政治游戏的卒子。
十六36 儿女的血 本节重复第20节的指控:耶路撒冷在别神的坛上献上自己的子女为祭。如诗篇一○六38~39所述,此举非但是可憎之事,更算是犯了圣经中最严重的罪行之一:「流无辜人的血」(见:王下二十一16;耶二十六15)。
十六45 母亲是赫人,父亲是亚摩利人 请参看:以西结书十六3的注释。以西结不单是指这些迦南民族,更是指多年以来,以色列人无疑已经与他们通婚之事。
十六46 撒玛利亚和所多玛 本节的警告十分清楚。北国以色列的首都撒玛利亚和所多玛都被神宣判为败坏,皆已被毁(见:创十九12~25;王下十七5~18)。将撒玛利亚形容为较年长或「大」姊,可能与这城作为十支派首都的重要性有关。这城于主前九世纪由暗利王所兴建(王上十六24),因此远比大卫的耶路撒冷「年轻」。神选择在此论及所多玛的缘故,可能不过因为它被毁的传统(摩四11)。就城市而言,其创建可能早于耶路撒冷,但鉴于它在创世记十四8~11被人轻易攻取,它的规模据信没有耶路撒冷这么大。
十六57 亚兰和非利士 和合本之「亚兰」,新国际本作「以东」。鉴于耶路撒冷被围时,以东和迦勒底人是盟友(见:诗一三七7),以东人在攻取巴比伦之后得意洋洋,甚或洗劫犹大,是很可能的(见:耶四十九7的注释)。主前七世纪时,非利士踌躇于敌对和亲近巴比伦人之间。例如:亚实基伦就于主前六○四年被尼布甲尼撒劫掠焚城。无论怎样,耶路撒冷于主前五九七年被攻取,五八七年被摧毁,已足以作为其他国家出言攻击其中居民的根据。他们可以视耶路撒冷为新所多玛,作为神针对这败坏悖逆之国大显义怒的证据。

──《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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