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做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 -路加福音23:41
此文来自于圣经-路加福音,
和合本原文:23:41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做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
新译本:我们是罪有应得的。我们所受的与所作的相称,然而这个人并没有作过甚么不对的事。」
和合本2010版: 我们是应得的,因为我们是自作自受,但这个人没有做过一件不对的事。」
思高译本: 这对我们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我们所受的,正配我们所行的;但是,这个人从未做过什么不正当的事。」
吕振中版:我们呢、是按公义受刑罚的,因爲我们所受的、正与我们所行的相称;但这个人呢、并没有行过横逆不道的事呀。』
ESV译本:And we indeed justly, for we are receiving the due reward of our deeds; but this man has done nothing wrong.”
文理和合本: 我侪宜也、盖我所受、称我所行、惟斯人所行、无不韪也、
神天圣书本: 我侪果受公平的、盖受所行之应报、惟此人无行所有过。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我侪宜也、盖我所受、当我所行、而此人所为、无不是也、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我等果受公平的。盖我等受所行之该报。但此人无行所有过。
马殊曼译本经文: 我等果受公平的。盖我等受所行之该报。但此人无行所有过。
现代译本2019: 我们受刑是活该,因为我们罪有应得;但是这人并没有做过一件坏事。」
相关链接:路加福音第23章-41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