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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约翰福音12:25

此文来自于圣经-约翰福音,

和合本原文:12:25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新译本:爱惜自己生命的,就丧掉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必会保全生命到永远。

和合本2010版: 爱惜自己性命的,就丧失性命;那恨恶自己在这世上的性命的,要保全性命到永生。

思高译本: 爱惜自己性命的,必要丧失性命;在现世憎恨自己性命的,必要保存性命入于永生。

吕振中版:惜爱自己性命的、必失掉性命;不惜爱自己性命在这世界上的、必保守性命归永生。

ESV译本:Whoever loves his life loses it, and whoever hates his life in this world will keep it for eternal life.

文理和合本: 爱其生者丧之、不爱其生于斯世者、将保之至永生、

神天圣书本: 惜厥命者将失之、乃不惜厥命于此世将存之于常生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惜生命者、反丧之、不惜生命于此世者、保之至永生、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爱厥命者将失之。乃不爱厥命于此世者。将存之于常生也。

马殊曼译本经文: 爱厥命者将失之。乃不爱厥命于此世者。将存之于常生也。

现代译本2019: 那爱惜自己生命的,要丧失生命;愿意牺牲自己在这世上的生命的,反而要保存这生命到永生。

相关链接:约翰福音第12章-25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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