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与贪食人作伴的却羞辱其父 -箴言28:7
此文来自于圣经-箴言,
和合本原文:28:7谨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与贪食人作伴的,却羞辱其父。
新译本:谨守训诲的,是聪明的人;与贪食的人作伴的,却使父亲蒙羞。
和合本2010版: 谨守教诲的,是聪明之子;与贪食者为伍的,却羞辱其父。
思高译本: 遵守法律的,是智慧之子;交结蕩子的,是取辱己父。
吕振中版:恪守指教②的、是明达之子;跟贪喫的人作伴的、羞辱了父亲。
ESV译本:The one who keeps the law is a son with understanding, but a companion of gluttons shames his father.
文理和合本: 守法律者为智子、侣饕餮者辱其父、
神天圣书本: 凡守律者则为智子、但人养其饕之人、则辱父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守律法者、有智之子、从恶党者、贻父之羞。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守律者乃智子。惟在醉酒人之群中者辱己父。
马殊曼译本经文: 守律者乃智子。惟在醉酒人之群中者辱己父。
现代译本2019: 年轻人谨守法律就是聪明;
相关链接:箴言第28章-7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