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口说她将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洁的凭据; -申命记22:14
此文来自于圣经-申命记,
和合本原文:22:14信口说她,将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洁的凭据』;
新译本:捏造可耻的事毁谤她,破坏她的名誉,说:『我娶了这个女子,和她亲近的时候,发现她没有贞洁的凭据。』
和合本2010版:捏造她行可耻的事,把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人,亲近她,却发现她没有贞洁的凭据』。
思高译本: 捏造可耻的事,败坏她的名誉说:『我娶了这个女人,当我与她结合时,我发现她不是处女。』
吕振中版:胡乱加以罪状,发表坏名声的事毁谤她,说:「我娶了这女子,亲近了她,就发现她没有童贞的凭据」;
ESV译本:and accuses her of misconduct and brings a bad name upon her, saying, ‘I took this woman, and when I came near her, I did not find in her evidence of virginity,’
文理和合本: 谤以恶事、加以恶名、曰、我娶此女、与之同室、见非童贞、
神天圣书本: 又造出谣言使毁谤他、又使恶名声归他、因说云、我已取此妇、又进与他时、我遇他不为贞女。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委之以恶名、曰、我娶此妇、与之同寝、则知其非处女也、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以恶言骂之。以污名加之。而云。吾娶此女。就之之际。见其非处子也。
马殊曼译本经文: 以恶言骂之。以污名加之。而云。吾娶此女。就之之际。见其非处子也。
现代译本2019: 说话损害她的名誉,指控她在成婚之夜已经不是处女。
相关链接:申命记第22章-14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