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穿羊毛、细麻两样搀杂料做的衣服 -申命记22:11
此文来自于圣经-申命记,
和合本原文:22:11不可穿羊毛、细麻两样搀杂料做的衣服。
新译本:不可穿羊毛和细麻混合织成的布料。
和合本2010版:不可穿羊毛和细麻混合做成的衣服。
思高译本: 不可穿羊毛和麻混合织成的布料。
吕振中版:不可穿两样搀杂的料子、羊毛细麻合製的衣服。
ESV译本:You shall not wear cloth of wool and linen mixed together.
文理和合本: 勿衣麻毛杂织之衣、○
神天圣书本: 尔勿穿一衣有各色、像毛同苎麻杂织者。○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枲与羢间织之衣勿衣。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勿同穿各样衣服如羊裘之与幼麻布然。
马殊曼译本经文: 勿同穿各样衣服如羊裘之与幼麻布然。
现代译本2019: 「不可穿用羊毛和细麻纱一起织成的衣服。
相关链接:申命记第22章-11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