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 -申命记17:6
此文来自于圣经-申命记,
和合本原文:17:6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
新译本:凭着两个或三个见证人的口供,就可以把那该死的人处死;只是凭着一个见证人的口供,却不可以把人处死。
和合本2010版:要凭两个证人或三个证人的口,才可以把他处死,不可只凭一个证人的口处死他。
思高译本: 根据一个见证的口供,却不可处以死刑。
吕振中版:凭着两个见证人或三个见证人的口、那该死的人就要被处死;只凭着一个见证人的口、是不可以被处死的。
ESV译本:On the evidence of two witnesses or of three witnesses the one who is to die shall be put to death; a person shall not be put to death on the evidence of one witness.
文理和合本: 当杀之人、必有二三人为证、则可杀、证人惟一、则不可、
神天圣书本: 以两个証或三个証者之口、其当死者、即受死、惟以单一个証者之口、其必不可受死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当杀之人、有二三人为证、必杀毋赦、证人惟一、则不可。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在两三证者之口。其该死者方置于死。苐一证者不得置彼于死。
马殊曼译本经文: 在两三证者之口。其该死者方置于死。苐一证者不得置彼于死。
现代译本2019: 但你们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人指控他,才可以处死他;你们不可只根据一个人的证言就处死他。
相关链接:申命记第17章-6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