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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申命记14:3

此文来自于圣经-申命记,

和合本原文:14:3「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新译本:

洁净与不洁净的动物(利11:1~20)

「可厌恶之物,你都不可吃。

和合本2010版:( 利11:1-21 )「凡可憎的物,你都不可吃。

思高译本: 凡是可憎恶之物,你不可吃。

吕振中版:『凡可厌恶之物、你都不可喫。

ESV译本:“You shall not eat any abomination.

文理和合本: 可憎之物、尔不可食、

神天圣书本: 凡可恶之物、尔不可食之。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毋食可恶之物、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汝勿食何可恶物。

马殊曼译本经文: 汝勿食何可恶物。

现代译本2019:( 利 11:1-47 ) 「上主宣布为不洁净的动物,你们不可吃。

相关链接:申命记第14章-3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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