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中 -申命记14:28
此文来自于圣经-申命记,
和合本原文:14:28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中。
新译本:「每三年之末,你要把那一年的全部出产的十分之一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里;
和合本2010版:每三年的最后一年,你要把那一年收成的十分之一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中;
思高译本: 每过三年,你应取出全部出产的十分之一,储藏在你城镇内,
吕振中版:『每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将你那年的出产全部的十分之一取出来,存放在你的城内;
ESV译本:“At the end of every three years you shall bring out all the tithe of your produce in the same year and lay it up within your towns.
文理和合本: 每三年中、必以是年所产、什输其一、贮于尔邑、
神天圣书本: 在每第三年终、宜取出尔三年间所生息者、每十分之一、而皆藏之在尔门内。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每三年终、必以是年所产、什输其一、藏于尔家、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逮三年之末。宜全出汝是年所产之什一置门内。
马殊曼译本经文: 逮三年之末。宜全出汝是年所产之什一置门内。
现代译本2019: 每三年的最后一年,你们要把当年的十分之一运到城里储存。
相关链接:申命记第14章-28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