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离弃 -撒母耳记下22:23
此文来自于圣经-撒母耳记下,
和合本原文:22:23他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离弃。
新译本:因为他的一切典章常摆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未曾丢弃。
和合本2010版: 他的一切典章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丢弃。
思高译本: 他的一切法令常在我前,我未曾违犯过他的诫命;
吕振中版:因爲他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未曾偏离。
ESV译本:For all his rules were before me, and from his statutes I did not turn aside.
文理和合本: 彼之律例、悉在我前、未尝违其典章兮、
神天圣书本: 盖厥诸律法係在我面前焉、又我未离厥经礼焉。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我恆遵其典章、日不忘其礼仪。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盖凡厥审判在吾前。至若厥例。我未尝违之。
马殊曼译本经文: 盖凡厥审判在吾前。至若厥例。我未尝违之。
现代译本2019: 我遵守他一切的法律;
相关链接:撒母耳记下第22章-23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