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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遵守了耶和华的道未曾作恶离开我的 神 -撒母耳记下22:22

此文来自于圣经-撒母耳记下,

和合本原文:22:22因为我遵守了耶和华的道,未曾作恶离开我的 神。

新译本:因为我谨守了耶和华的道;未曾作恶离开我的 神。

和合本2010版: 因为我遵守耶和华的道,未曾作恶离开我的上帝。

思高译本: 因我遵行了上主的正道,没有作恶离弃我的天主。

吕振中版:因爲我守定了永恆主的道路,我未曾作恶离开我的上帝。

ESV译本:For I have kept the ways of the LORD and have not wickedly departed from my God.

文理和合本: 因我守耶和华之道、未尝为恶、离我上帝兮、

神天圣书本: 盖我曾守神主之道矣。且未有恶样离我神矣。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耶和华之道我尝恪守、弗敢作恶、违我上帝。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盖我守耶贺华之道而未尝背离吾神。

马殊曼译本经文: 盖我守耶贺华之道而未尝背离吾神。

现代译本2019: 我遵行了上主的道路;

相关链接:撒母耳记下第22章-22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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