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作教法师却不明白自己所讲说的所论定的 -提摩太前书1:7
此文来自于圣经-提摩太前书,
和合本原文:1:7想要作教法师,却不明白自己所讲说的所论定的。
新译本:想要作律法教师,却不明白自己讲的是甚么,主张的又是甚么。
和合本2010版: 想要作律法教师,却不明白自己所讲的是甚么,也不知道所主张的是甚么。
思高译本: 他们愿意充当法学士,却不明白自己所说和所主张的是什么事。
吕振中版:想要做教法师,却不但不了悟自己所说的话,而且不明白所坚确讲论的事。
ESV译本:desiring to be teachers of the law, without understanding either what they are saying or the things about which they make confident assertions.
文理和合本: 欲为律师而不明其所言、并所论定者、
申明律法当然之用
神天圣书本: 自欲为律师、而不通所云、所然之情、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欲为教法师、而不自悟所言所辨、
申明律法当然之用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自欲为律师。而不达所云。所该当之情。
马殊曼译本经文: 自欲为律师。而不达所云。所该当之情。
现代译本2019: 他们想作上帝法律的导师,可是连自己所说的话都不明白,连自己那么肯定主张的事都不清楚。
相关链接:提摩太前书第1章-7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