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 -哥林多前书9:16
此文来自于圣经-哥林多前书,
和合本原文:9:16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
新译本:我传福音原是没有可夸的,因我不能不传。如果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
和合本2010版: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耀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
思高译本: 我若传福音,原没有什么可夸耀的,因为这是我不得已的事;我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
吕振中版:我若传福音,于我并无可夸处;因爲我是不得已的;我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
ESV译本:For if I preach the gospel, that gives me no ground for boasting. For necessity is laid upon me. Woe to me if I do not preach the gospel!
文理和合本: 夫我宣福音、无可自诩、不得已耳、若不宣之、则祸矣、
神天圣书本: 盖我若传福音、不足以取荣、因余本当传、若弗传吾哀哉。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夫我传福音、无可自诩、不得已耳、诚以不传福音、则为有祸、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盖我虽传宣福音。非为取荣。因予分当传。苟弗传。吾哀哉。
马殊曼译本经文: 盖我虽传宣福音。非为取荣。因予分当传。苟弗传。吾哀哉。
现代译本2019: 我没有理由为着传福音而夸口;我不过是奉命去传的。我不传福音就有祸了!
相关链接:哥林多前书第9章-16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