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么说 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 -加拉太书3:17
此文来自于圣经-加拉太书,
和合本原文:3:17我是这么说, 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
新译本:我要这样说, 神预先立好的约,那四百三十年后才有的律法,不能把它废掉,使那应许落空。
和合本2010版: 我是这么说,上帝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使应许失效。
思高译本: 我是说:天主先前所正式立定的誓约,决不能为四百三十年以后成立的法律所废除,以致使恩许失效。
吕振中版:我乃是说、上帝所豫先立定的约、并不是那四百三十年后成立的律法所能取消、使那应许无效的。
ESV译本:This is what I mean: the law, which came 430 years afterward, does not annul a covenant previously ratified by God, so as to make the promise void.
文理和合本: 我谓上帝预立之约、非四百三十年后之律所能废、使所许者为虚、
神天圣书本: 余乃言神所定于基督之贻诏、后四百三十年所有之律、弗废之、以空许约矣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我亦云、昔上帝、既缘基督预立盟约、则非四百三十年后之律法所能废、使应许无有、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予乃言神曩定于基督之遗诏。后四百三十载所有之律弗废之。以空许约矣。
马殊曼译本经文: 予乃言神曩定于基督之遗诏。后四百三十载所有之律弗废之。以空许约矣。
现代译本2019: 我的意思是:上帝立了约,并答应持守这约。那在四百三十年后才出现的法律不能够破坏这约,以致取消了上帝的应许。
相关链接:加拉太书第3章-17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