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 -利未记查经24:18
此文来自于圣经-利未记,
和合本原文:24:18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
新译本:打死牲畜的,必要赔偿牲畜,以命偿命。
和合本2010版: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
思高译本: 凡打死牲畜的,应该赔偿:以命还命。
吕振中版:打死牲口的、必须赔上牲口,以命偿命。
ESV译本:Whoever takes an animal's life shall make it good, life for life.
文理和合本: 击人之畜致死者、必偿之、以牲偿牲、
神天圣书本: 又杀畜牲之人、必补之一牲为一牲。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杀人之畜必偿、以牲偿牲。
致损于人者宜如何惩办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杀兽者。以兽偿兽。
马殊曼译本经文: 杀兽者。以兽偿兽。
现代译本2019: 杀别人牲畜的必须偿还,以命还命。
相关链接:利未记第24章-18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