婢女许配了丈夫还没有被赎、得释放人若与她行淫二人要受刑罚却不把他们治死因为婢女还没有得自由 -利未记查经19:20
和合本原文:19:20「婢女许配了丈夫,还没有被赎、得释放,人若与她行淫,二人要受刑罚,却不把他们治死,因为婢女还没有得自由。
新译本:如果人与女子同睡交合,而那女子是个婢女,已经许配了人,但还没有赎身,或是还没有得着自由,就应受惩罚,但不可把二人处死,因为婢女还没有得着自由。
和合本2010版:「若有人与女子同寝交合,而她是婢女,许配了丈夫,尚未被赎或得自由,就要受到惩罚,却不可把他们处死,因为婢女还没有得自由。
思高译本: 若人同已许配于人,尚未赎回,或没有获得自由的婢女同寝,应受处罚,但不该死,因为她还没有自由。
吕振中版:『人和一个女人同寝交合,那女人是婢女,已经许配了一个男人,却没有完全得释赎,也还没有自由给了她,那么就要施行检察的刑罚,二人却不必受处死,因爲婢女还没有得自由。
ESV译本:“If a man lies sexually with a woman who is a slave, assigned to another man and not yet ransomed or given her freedom, a distinction shall be made. They shall not be put to death, because she was not free;
文理和合本: 婢受人聘、犹未见赎、不得自由、人若与私、俱当受刑、惟不致死、盖婢未能自由也、
神天圣书本: 且凡同宿与妇人、为奴婢可嫁、而未被赎、或未放释者、则必鞭责之、然不可加死于伊等、因他不曾释、故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婢受人聘、犹未见赎、不得自由、若与人私、俱加扑责、惟不致死、盖未能自由也。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又凡与已许夫之婢行淫。婢未赎身。未得自主。宜受鞭挞。然伊不致于死者。因婢未得自主故耳。
马殊曼译本经文: 又凡与已许夫之婢行淫。婢未赎身。未得自主。宜受鞭挞。然伊不致于死者。因婢未得自主故耳。
现代译本2019: 「已经跟别人有了婚约的女奴尚未被赎,还没有自由的时候,要是有人跟她有性关係,两人都要被惩罚,但是不可处死,因为她仍然是女奴。
相关链接:利未记第19章-20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