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曾牵到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帐幕前献给耶和华为供物流血的罪必归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从民中剪除 -利未记查经17:4
此文来自于圣经-利未记,17:4若未曾牵到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帐幕前献给耶和华为供物,流血的罪必归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从民中剪除。而不牵到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帐幕面前,献给耶和华作供物,流血的罪就要归到那人身上;他既然流了牲畜的血,就必从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若不把牲畜牵到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帐幕前,献给耶和华为供物,所流的血必归到那人身上。他既使血流出,就要从百姓中剪除。 而不牵到会幕门口,在上主的住所前,奉献给上主作祭品,这人就应负流血的罪债;他既使血流出,就应由民间刬除。而未曾带到会棚出入处、永恆主帐幕前、献与永恆主爲供物的,那使祭牲流血的罪就必归到那人身上;他使祭牲流血,他必须从他族人中被剪除。and does not bring it to the entrance of the tent of meeting to offer it as a gift to the LORD in front of the tabernacle of the LORD, bloodguilt shall be imputed to that man. He has shed blood, and that man shall be cut off from among his people. 不携至会幕门、献于耶和华、在其幕前者、必以流血之罪归之、绝于民中、 而不取之至众会帐房之门、为奉之当献与神主者、血则必归该人、他流了血、则必被绝于己民也。 不携至会幕前、献于我者、必拟其过、如流血之罪、绝之民中。 不奉至会幕门、在主之居所前献于主者、此人即为行杀戮有流血之罪、必灭绝于民中、 若不带之至众者之堂门献于耶贺华堂前与耶贺华为祭。血将必报于其人。血被其流。其宜见殄于厥众之中【併于上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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