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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华如此说:以东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因为她拿刀追赶兄弟毫无怜悯发怒撕裂永怀忿怒 -阿摩司书1:11

此文来自于圣经-阿摩司书,

和合本原文:1:11耶和华如此说:以东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因为她拿刀追赶兄弟,毫无怜悯,发怒撕裂,永怀忿怒。

新译本:

惩罚以东

「耶和华这样说:『以东三番四次犯罪,我必不收回惩罚他的命令;因为他拿刀追杀他的兄弟,没有丝毫怜悯;他的怒气不断爆发,他的忿怒永不止息。

和合本2010版:

2 -以东

耶和华如此说:「以东三番四次犯罪,怒气不停发作,永远怀着愤怒,拿刀追赶兄弟,丝毫不存怜悯,我必不撤销对它的惩罚。

思高译本: 上主这样说:「为了厄东再三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为他们持刀追击自己的兄弟,毫无怜悯,常存怒气,永怀愤怒。

吕振中版:永恆主这么说:『以东三番四次地悖逆,我必不收回成命,因爲他拿刀追赶他的兄弟,毁尽了怜悯之心;他的忿怒永远撕裂了人,他的暴怒他长久怀着。

ESV译本:Thus says the LORD: “For three transgressions of Edom, and for four, I will not revoke the punishment, because he pursued his brother with the sword and cast off all pity, and his anger tore perpetually, and he kept his wrath forever.

文理和合本: 耶和华曰、以东干罪、至三至四、我不挽回厥罚、以其以刃追袭昆弟、绝无矜悯、发忿伤人不已、怒气恆怀也、

神天圣书本: 神主如此云、为以丹之三罪、并为其四罪、我不肯去其之罚、因其以刀赶厥弟兄、而尽弃怜心、且厥怒为裂而不息、并其常存厥恨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耶和华又曰、以东犯罪、至三至四、更逐兄弟、击之以刃、绝无矜悯、挟怨伤人、藏怒不已、故我必罚其罪、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耶贺华曰。为以敦之三犯罪。与四。吾将不免其刑。因伊带刀追厥弟。丧厥矜怜。且恆迫怒。永存忿。

马殊曼译本经文: 耶贺华曰。为以敦之三犯罪。与四。吾将不免其刑。因伊带刀追厥弟。丧厥矜怜。且恆迫怒。永存忿。

现代译本2019: 上主这样说:「以东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处罚他们。他们不仁不义,用刀剑迫害他们的亲族以色列人。他们的暴怒永不停;他们的忿恨永不止息。

相关链接:阿摩司书第1章-11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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