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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看见那寡妇就怜悯她对她说:不要哭! -路加福音7:13

此文来自于圣经-路加福音,

和合本原文:7:13主看见那寡妇,就怜悯她,对她说:「不要哭!」

新译本:主看见了,就怜悯她,对她说:「不要哭!」

和合本2010版: 主看见那寡妇就怜悯她,对她说:「不要哭。」

思高译本: 主一看见她,就对她动了怜悯的心,向她说:「不要哭了!」

吕振中版:主看见她,就怜悯她,对她说:『别哭了。』

ESV译本:And when the Lord saw her, he had compassion on her and said to her, “Do not weep.”

文理和合本: 主见而悯之、曰、毋哭、

神天圣书本: 主见是寡人恤怜之、谓之曰、勿哭。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主见、悯之曰、勿哭、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主见是寡妇怜恤之。语之曰。勿哭。

马殊曼译本经文: 主见是寡妇怜恤之。语之曰。勿哭。

现代译本2019: 主看见了那寡妇,心里充满了悲悯,就对她说:「不要哭!」

相关链接:路加福音第7章-13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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