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看见那寡妇就怜悯她对她说:不要哭! -路加福音7:13
此文来自于圣经-路加福音,
和合本原文:7:13主看见那寡妇,就怜悯她,对她说:「不要哭!」
新译本:主看见了,就怜悯她,对她说:「不要哭!」
和合本2010版: 主看见那寡妇就怜悯她,对她说:「不要哭。」
思高译本: 主一看见她,就对她动了怜悯的心,向她说:「不要哭了!」
吕振中版:主看见她,就怜悯她,对她说:『别哭了。』
ESV译本:And when the Lord saw her, he had compassion on her and said to her, “Do not weep.”
文理和合本: 主见而悯之、曰、毋哭、
神天圣书本: 主见是寡人恤怜之、谓之曰、勿哭。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主见、悯之曰、勿哭、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主见是寡妇怜恤之。语之曰。勿哭。
马殊曼译本经文: 主见是寡妇怜恤之。语之曰。勿哭。
现代译本2019: 主看见了那寡妇,心里充满了悲悯,就对她说:「不要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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