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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血气的都要见 神的救恩! -路加福音3:6

此文来自于圣经-路加福音,

和合本原文:3:6凡有血气的,都要见 神的救恩!

新译本:所有的人都要看见 神的救恩。』」

和合本2010版: 凡有血肉之躯的,都要看见上帝的救恩!」

思高译本: 凡有血肉的,都要看见天主的救援。」

吕振中版:血肉之人都必看见上帝的拯救。」』

ESV译本:and all flesh shall see the salvation of God.’”

文理和合本: 凡有血气者、将见上帝之拯救也、○

神天圣书本: 即诸肉见神之救者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凡有血气者、得见上帝救主、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即诸肉见神之救者也。

马殊曼译本经文: 即诸肉见神之救者也。

现代译本2019: 全人类都要看见上帝的救恩。

相关链接:路加福音第3章-6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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