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用口求告他;我的舌头也称他为高 -诗篇66:17
此文来自于圣经-诗篇,
和合本原文:66:17我曾用口求告他;我的舌头也称他为高。
新译本:我曾用口向他呼求,我曾用舌头颂讚他。
和合本2010版:我曾用口求告他,我的舌头也称他为高。
思高译本: 我曾亲口呼号过他,我的舌头称扬过他。
吕振中版:我曾开口呼求他,我舌头下也尊他爲至高。
ESV译本:I cried to him with my mouth, and high praise was on my tongue.
文理和合本: 我曾以口呼吁之、以舌尊崇之、
神天圣书本: 我以自口呼及之、且其以我舌被举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我口吁之、我舌颂之兮。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我呼之以口。其举以我舌。
马殊曼译本经文: 我呼之以口。其举以我舌。
现代译本2019: 我向他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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