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丢弃 -诗篇18:22
此文来自于圣经-诗篇,
和合本原文:18:22他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丢弃。
新译本:因为他的一切典章常摆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未曾丢弃。
和合本2010版:他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丢弃。
思高译本: 因我遵行了上主的道路,没有作恶背弃我的天主。
吕振中版:因爲他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未曾离弃。
ESV译本:For all his rules were before me, and his statutes I did not put away from me.
文理和合本: 彼之律例、悉在我前、未尝违其典章兮、
神天圣书本: 乃厥诸戒在我之前、我未曾弃了他之律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予恆遵其典兮、日不忘其礼仪兮、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凡厥审情在我前。未尝有废厥例。
马殊曼译本经文: 凡厥审情在我前。未尝有废厥例。
现代译本2019: 我遵守他一切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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