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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遇见他们的就把他们吞灭敌人说:我们没有罪;因他们得罪那作公义居所的耶和华就是他们列祖所仰望的耶和华 -耶利米书50:7

此文来自于圣经-耶利米书,

和合本原文:50:7凡遇见他们的,就把他们吞灭。敌人说:『我们没有罪;因他们得罪那作公义居所的耶和华,就是他们列祖所仰望的耶和华。』

新译本:所有遇见他们的都吞吃他们;他们的敌人说:『我们没有罪,因为他们得罪了耶和华,那真正的居所;耶和华是他们列祖的盼望。』

和合本2010版: 凡遇见他们的,就把他们吞灭。敌人说:「我们不算有罪;因他们得罪了那可作真正( [ 50.7] 「真正」或译「公义」。)居所的耶和华,就是他们祖先所仰望的耶和华。」

思高译本: 凡遇见他们的,就将他们吞噬;他们的仇敌反而说:「我们并没有过错,因为是他们得罪了上主,正义的渊源和他们祖先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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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振中版:凡遇见他们的、就把他们吞灭;他们的敌人说:「我们没有罪责,因爲是他们自己犯罪得罪了永恆主,那眞正的居所,他们列祖所仰望的。」

ESV译本:All who found them have devoured them, and their enemies have said, ‘We are not guilty, for they have sinned against the LORD, their habitation of righteousness, the LORD, the hope of their fathers.’

文理和合本: 凡遇之者、则吞噬之、敌曰、耶和华为义所、乃其列祖之望、而彼干犯之、故我侪无罪焉、

神天圣书本: 凡遇着伊者皆吞着之、且伊诸敌云、我等未有所犯、因伊获罪神主、公道之居所、即神主者伊祖宗之望矣。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凡遇我民者、必吞噬之、敌曰、耶和华为斯民之福场、列祖所恃、今彼获罪于主我噬之何害。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凡遇之者吞之。盖伊仇云。吾无过犯。盖伊获罪于耶贺华耶贺华即公义之居地。伊祖父之望。

马殊曼译本经文: 凡遇之者吞之。盖伊仇云。吾无过犯。盖伊获罪于耶贺华耶贺华即公义之居地。伊祖父之望。

现代译本2019: 凡遇到他们的都吞吃他们。他们的敌人说:『我们这样做并没有错,因为他们得罪了上主。他们的祖先信靠上主,他们也应该对上主忠实。』

相关链接:耶利米书第50章-7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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