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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罗马书3:20

此文来自于圣经-罗马书,

和合本原文:3: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新译本: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行律法,在 神面前得称为义,因为藉着律法,人对于罪才有充分的认识。

和合本2010版: 所以,凡血肉之躯没有一个能因律法的行为而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要人认识罪。

因信称义

思高译本: 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因遵守法律,而在他前成义;因为法律只能使人认识罪过。

人成义是赖耶稣救赎的功劳

吕振中版:所以血肉人在上帝面前、都不能由律法上的行爲得称爲义:因爲由于律法、人纔认识罪。

ESV译本:For by works of the law no human being will be justified in his sight, since through the law comes knowledge of sin.

文理和合本: 盖于上帝前、无人因行律见义、第由律知罪耳、○

惟信耶稣乃得称义

神天圣书本: 因凡肉无将以律行得义于其前、盖律使知罪。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盖恃法而行者、无人得称义于上帝前、法第使人知罪耳、

惟信耶稣乃得称义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因此凡肉无以律行而得义于其前。盖律使知罪也。○

马殊曼译本经文: 因此凡肉无以律行而得义于其前。盖律使知罪也。○

现代译本2019: 因为没有人能够靠遵守法律得以在上帝面前被宣布为义。法律的效用不过使人知道自己有罪罢了。

相关链接:罗马书第3章-20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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