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罗马书10:4
此文来自于圣经-罗马书,
和合本原文:10:4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新译本:因为律法的终极就是基督,使所有信的人都得着义。
和合本2010版: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所有信他的人都得着义。
求告主名的必定得救
思高译本: 因为法律的终向是基督,使凡信他的人获得正义。
正义由于信德
吕振中版:其实基督乃是律法的终极,叫一切信的人都归于义的。
ESV译本:For Christ is the end of the law for righteousness to everyone who believes.
文理和合本: 夫律尽于基督、致义夫诸信者、
神天圣书本: 盖律向之终乃基督以义与于凡信者。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有基督、律法之意乃尽、使信之者得称义、
信主之道不远于人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盖基督为律之终以义于凡信者。
马殊曼译本经文: 盖基督为律之终以义于凡信者。
现代译本2019: 其实,基督已经终止了法律的功效,使一切信他的人都得以成为义人。
相关链接:罗马书第10章-4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