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 -申命记15:1
此文来自于圣经-申命记,
和合本原文:15:1「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
新译本:
豁免年的条例(利25:1~7)
「每七年的最后一年,你要施行豁免。和合本2010版:
安息年的条例
「每七年的最后一年,你要施行豁免。思高译本:
豁免年的规定
每过七年,应施行豁免。吕振中版:『每七年的末一年、你要施行债务之豁免、
ESV译本:“At the end of every seven years you shall grant a release.
文理和合本:
论豁免年
每届七年、当有豁免、神天圣书本: 于每第七年终、尔必要做个解释。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论豁免年
每七年后、必有所释、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至七年之终。尔曹宜为释免。
马殊曼译本经文: 至七年之终。尔曹宜为释免。
现代译本2019:
安息年的条例
「在每七年的末一年,你们要豁免债户的债务。相关链接:申命记第15章-1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