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奉派作犹大地的省长就是从亚达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我与我弟兄都没有吃省长的俸禄 -尼希米记5:14
和合本原文:5:14自从我奉派作犹大地的省长,就是从亚达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我与我弟兄都没有吃省长的俸禄。
新译本:
尼希米清廉朴实
自从我奉命在犹大地作他们省长的日子以来,就是从亚达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我和我的兄弟都没有吃过省长的俸禄。和合本2010版: 自从我奉派作犹大地省长的那日,就是从亚达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我与我弟兄都没有吃省长的俸禄。
思高译本: 此外,自从我被任命为犹大省长之日起,即自阿塔薛西斯王二十年至三十二年,十二年之久,我和我的兄弟从未食过省长的俸禄。
吕振中版:自从我奉命作犹大地巡抚的日子以来、从亚达薛西王二十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巡抚的俸禄、我和我同职弟兄都没有喫过。
ESV译本:Moreover, from the time that I was appointed to be their governor in the land of Judah, from the twentieth year to the thirty-second year of Artaxerxes the king, twelve years, neither I nor my brothers ate the food allowance of the governor.
文理和合本: 自我被立为犹大方伯、于亚达薛西王二十年、至三十二年、共十二年、我与同宗、未食方伯之禄、
神天圣书本: 且自我被封在如大地者为伊等之总督、即自王亚耳达革耳革之第二十年、至第三十二年共十二年、而我与我弟兄们未有食总督之俸禄。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自亚达泄西王二十年、至三十二年、共十二年、我为犹大方伯、不食禄、即吾宗人亦然。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又我见派于如大方为伊督时。自亚耳得色耳士王之二十年。至三十二年。其十二年间我与吾兄弟未有吃督之粮。
马殊曼译本经文: 又我见派于如大方为伊督时。自亚耳得色耳士王之二十年。至三十二年。其十二年间我与吾兄弟未有吃督之粮。
现代译本2019:
尼希米大公无私
在我作犹大省长的十二年中,就是从亚达薛西作皇帝的第二十年到三十二年,我和我的亲属都没有吃省长应得的食粮。相关链接:尼希米记第5章-14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