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将那人留下住了三天于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士师记19:4
此文来自于圣经-士师记,
和合本原文:19:4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将那人留下住了三天。于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新译本: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强留那人,那人就与他同住了三天;他们一起吃喝,在那里住宿。
和合本2010版: 这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留他住了三天。他们在那裏吃喝,住宿。
思高译本: 他的岳父,即那少女的父亲,留他在家裏住了三日,他们在那裏一齐喫喝居住。
吕振中版: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将那人强留下,他就和他住了三天;二人喫喫喝喝,在那裏住宿。
ESV译本:And his father-in-law, the girl's father, made him stay, and he remained with him three days. So they ate and drank and spent the night there.
文理和合本: 留之三日、饮食而宿、
神天圣书本: 厥岳父即女之父、留彼人而彼同居三日、伊等遂相饮食而宿在彼处。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留之三日、饮食而宿。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厥岳丈。即该女之父留之。其住偕之三日。如是伊两人食饮住彼。
马殊曼译本经文: 厥岳丈。即该女之父留之。其住偕之三日。如是伊两人食饮住彼。
现代译本2019: 坚持要他留下来,因此他住了三天。这对夫妇在那里一起吃喝,住宿。
相关链接:士师记第19章-4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