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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心里又决定了留下女儿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哥林多前书7:37

此文来自于圣经-哥林多前书,

和合本原文:7:37倘若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心里又决定了留下女儿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新译本:但如果他心里坚决,没有甚么不得已的原因,又可以控制自己的意志,决心让女朋友持守独身;这样作也是好的。

和合本2010版:倘若有人心裏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裏又决定了不让女儿结婚([7.37]「不让女儿结婚」或译「不跟未婚妻结婚」。),这样做也好。

思高译本: 但是谁若心意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而又能随自己的意愿处置,这样心裏决定了要保存自己的童女,的确作得好;

吕振中版:但若有人心裏已经立定,旣没有不得已的事,对自己的意思又有主权,自己心裏也已决定要保守自己的处女朋友:这样行也好。

ESV译本:But whoever is firmly established in his heart, being under no necessity but having his desire under control, and has determined this in his heart, to keep her as his betrothed, he will do well.

文理和合本: 人若坚心而无所迫、自行其志、定意留其处女则为善、

神天圣书本: 若无不得已自能立志、而坚定守厥闺女、为好、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如父坚心、事无所阻、得行其志、定意不嫁之为美、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若无不得已。自能立志而坚守厥闺女为善。

马殊曼译本经文: 若无不得已。自能立志而坚守厥闺女为善。

现代译本2019: 可是,一个人若有坚定的意志不结婚(不是由于外来的压力,而是出于自己的决心),并且能够自制,那么,不跟未婚妻结婚倒是好的。

相关链接:哥林多前书第7章-37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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