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这祭物;要在圣处吃是至圣的 -利未记查经7:6
此文来自于圣经-利未记,
和合本原文:7:6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这祭物;要在圣处吃,是至圣的。
新译本:祭司家中的男丁,都可以吃祭牲的肉,要在圣洁的地方吃;这是至圣的。
和合本2010版:祭司中所有的男丁都可以吃这祭物,要在圣处吃;这是至圣的。
思高译本: 至于祭肉,司祭家中,凡是男人都可以吃,应在圣处吃:这是至圣之物。
吕振中版: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喫,要在圣的地方喫,这是至圣的。
ESV译本:Every male among the priests may eat of it. It shall be eaten in a holy place. It is most holy.
文理和合本: 此物至圣、惟祭司诸丁男可食之、在圣地食之、
神天圣书本: 且司祭者之各男皆必食之、又必在圣所食之、係至圣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此物至圣、惟祭司诸丁男于圣地食之。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祭者辈中凡男子可食之。宜食之于圣所。斯为至圣者也。
马殊曼译本经文: 祭者辈中凡男子可食之。宜食之于圣所。斯为至圣者也。
现代译本2019: 祭司家属中的任何男子都可以吃这种祭肉,但是必须在神圣的场所吃,因为这是至圣的。
相关链接:利未记第7章-6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