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烧; -利未记查经7:17
此文来自于圣经-利未记,
和合本原文:7:17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烧;
新译本:还剩下的祭肉,到了第三天,就要用火烧掉。
和合本2010版:第三天,所剩下的祭肉要用火焚烧。
思高译本: 如还有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应用火烧了。
吕振中版:所余留的祭肉、第三天就要用火烧。
ESV译本:But what remains of the flesh of the sacrifice on the third day shall be burned up with fire.
文理和合本: 祭肉之余、留至三日、必爇以火、
神天圣书本: 惟其祭肉之余、留下至第三日者、必以火烧之。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祭肉有余、留至三日、必爇以火。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其余昨明旦亦可食之。但余胙至第三日宜焚之以火。
马殊曼译本经文: 其余昨明旦亦可食之。但余胙至第三日宜焚之以火。
现代译本2019: 如果到第三天还有剩下的肉,必须烧掉。
相关链接:利未记第7章-17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