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娶他的姊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利未记查经20:17
和合本原文:20:17「人若娶他的姊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新译本:「如果有人娶了自己的姊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或是异父同母的,他见了她的下体,她也见了他的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二人必要从自己族人的眼前被剪除。他揭露了自己姊妹的下体,必须担当自己的罪孽。
和合本2010版:「人若娶自己的姊妹,或是同父异母的,或是同母异父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自己百姓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思高译本: 若人娶自己的姊妹,不论她是自己父亲的女儿,或是母亲的女儿,以致他看见了她的下体,她也看见了他的下体:这是可耻的事,应在本国人前将他们刬除,因为他揭露了自己姊妹的下体,应自负罪债。
吕振中版:『人拉了他的姐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或是异父同母的,男的看了女的的下体,女的也看了男的的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二人都必须在他们本国的子民眼前被剪除:他露现了他姐妹的下体,他必须担当他自己的罪罚。
ESV译本:“If a man takes his sister, a daughter of his father or a daughter of his mother, and sees her nakedness, and she sees his nakedness, it is a disgrace, and they shall be cut off in the sight of the children of their people. He has uncovered his sister's nakedness, and he shall bear his iniquity.
文理和合本: 如人娶姊妹、无论同父异母、异父同母者、事属可耻、俱必绝之民中、既辱姊妹、必负其罪、
神天圣书本: 又若何人取己姊妹、己亲父之女、或已亲母之女、而见其裸体、且妇见他裸体、则是件恶事、且伊必当于已众民看被绝也、他露已姊妹之裸体、则必负已之愆恶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如人娶姊妹、无论同父异母、异父同母者、皆辱姊妹、斯为恶俗、厥罪归之、俱绝于民中。
严禁与不洁之妇亲匿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倘人娶厥妹即厥父之女。或厥母之女。其见妹裸。妹见其裸。是恶事。伊俱宜诛于厥众之前。露妹之裸。当负罪矣。
马殊曼译本经文: 倘人娶厥妹即厥父之女。或厥母之女。其见妹裸。妹见其裸。是恶事。伊俱宜诛于厥众之前。露妹之裸。当负罪矣。
现代译本2019: 「若有人娶了亲姊妹、异母或异父姊妹,他们必须公开受侮辱,被赶出他们的社区;他跟自己的姊妹有乱伦的关係是罪有应得。
相关链接:利未记第20章-17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