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无翅无鳞、以为可憎的你们不可吃牠的肉;死的也当以为可憎 -利未记查经11:11
此文来自于圣经-利未记,
和合本原文:11:11这些无翅无鳞、以为可憎的,你们不可吃牠的肉;死的也当以为可憎。
新译本:牠们是你们憎恶之物;牠们的肉,你们不可吃;牠们的尸体,你们要憎恶。
和合本2010版:牠们对你们都是可憎的。你们不可吃牠们的肉;牠们的尸体,也当以为可憎。
思高译本: 这些水族,都是你们所当憎恶的:牠们的肉不可吃;牠们的尸体,你们当视为可憎恶之物。
吕振中版:牠们对于你们总要作爲可憎物:牠们的肉、你们不可喫,牠们的尸体、你们也要以爲可憎。
ESV译本:You shall regard them as detestable; you shall not eat any of their flesh, and you shall detest their carcasses.
文理和合本: 尔必视为可憎、毋食其肉、亦视其尸为可憎、
神天圣书本: 则尔必当之可恶、尔不可食其肉、但必恶其尸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毋食其肉、必视其尸为可憎。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伊必见恶与汝。尔勿食其肉。惟尔将得伊死骸于可恶。
马殊曼译本经文: 伊必见恶与汝。尔勿食其肉。惟尔将得伊死骸于可恶。
现代译本2019: 你们要把牠们当作不洁净的,不可吃牠们的肉,连摸牠们的尸体也不可。
相关链接:利未记第11章-11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