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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莲说:我果然成了富足得了财宝;我所劳碌得来的人必不见有甚么不义可算为罪的 -何西阿书12:8

此文来自于圣经-何西阿书,

和合本原文:12:8以法莲说:我果然成了富足,得了财宝;我所劳碌得来的,人必不见有甚么不义,可算为罪的。

新译本:以法莲说:「我成了富翁,我为自己发了财;在我所有的收益中,人不能找出我有甚么罪孽,可算为罪恶的。」

和合本2010版: 以法莲说:我果然富有,得了财宝;我所劳碌得来的一切,人必找不到我有甚么可算为有罪的恶。

思高译本: 厄弗辣因有如客纳罕人,手裏拿着欺诈的天秤,喜行欺骗。

吕振中版:以法莲爲自己辩护说:『阿,我居然成了巨富了,我爲自己得了货财了』;但他获得的利必不足以抵销他所犯的罪

ESV译本:Ephraim has said, “Ah, but I am rich; I have found wealth for myself; in all my labors they cannot find in me iniquity or sin.”

文理和合本: 以法莲自谓、我诚富有、已得货财、凡我劳而获者、人不得见我有不义、可视为罪、

神天圣书本:以法拉现言云、我固然得了为富、我自获财、乃惟其凡所劳之事、将不与他为何益、因其犯了罪之愆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自称富有、以为所得之货财、由于勤劳、未尝蹈于罪戾、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以法而因曰。我固为富。我已得资财。于凡行工伊全无遇我罪。

马殊曼译本经文: 以法而因曰。我固为富。我已得资财。于凡行工伊全无遇我罪。

现代译本2019: 他们说:『我们有钱,我们发了财;没有人敢指控我们发横财。』

相关链接:何西阿书第12章-8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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