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遭遇祸患这些资财就消灭;那人若生了儿子手里也一无所有 -传道书5:14
此文来自于圣经-传道书,5:14因遭遇祸患,这些资财就消灭;那人若生了儿子,手里也一无所有。遭遇祸患,财富就尽失;他即使生了儿子,也没有甚么留给他。 他因遭遇不幸( [ 5.14] 「遭遇不幸」或译「经营不善」。),财产尽失;他生了儿子,手裏却一无所有。 他赤身出离母胎,也照样赤身归去;他劳力之所得,丝毫不能带去。因事业之不景气,财富都失掉;人生了儿子,手裏却一无所有。and those riches were lost in a bad venture. And he is father of a son, but he has nothing in his hand. 猝遭祸患、货财俱亡、如其生子、手无所有、 既遭患难、货财俱失、虽有子孙、无业可遗。 盖裸身而去、与其出母胎而来无异、所劳碌而得者、毫不能携、 惟此等财帛败于祸难。及其生得一子即毫无在手中矣。 经营不善使他丧失一切,结果他没有遗产可留给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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