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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听见角声不受警戒的刀剑若来除灭了他他的罪(原文是血)就必归到自己的头上 -以西结书33:4

此文来自于圣经-以西结书,

和合本原文:33:4凡听见角声不受警戒的,刀剑若来除灭了他,他的罪(原文是血)就必归到自己的头上。

新译本:凡听见号角声而不接受警告的,刀剑若来把他除灭,他的罪(「罪」原文作「血」)就要归到自己的头上;

和合本2010版: 有人听见角声却不受警戒,刀剑来除灭了他,这人的血必归到自己头上。

思高译本: 人民听见号筒的声音,若不加戒备;刀剑来了,将他除掉,他的血债应归他自己承当,

吕振中版:凡听的人听到了号角声,若不接受警告,刀剑若来除灭他,那么流他血的罪就要归到他自己头上;

ESV译本:then if anyone who hears the sound of the trumpet does not take warning, and the sword comes and takes him away, his blood shall be upon his own head.

文理和合本: 凡闻角声、不受警戒、刃至而杀之、其血必归于己首、

神天圣书本: 时凡听号筒之声、尚不受警戒、倘或有剑落之、而絶之、则他之血必归己首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凡闻角音、不知警畏、刃至而杀之、其罪归己、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凡闻号筒之声而不受劝。苟刀临而杀之。厥血则归己首上。

马殊曼译本经文: 凡闻号筒之声而不受劝。苟刀临而杀之。厥血则归己首上。

现代译本2019: 如果有人听见警报不加理会,因而被敌人杀死,罪归自己。

相关链接:以西结书第33章-4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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