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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 -以西结书18:12

此文来自于圣经-以西结书,

和合本原文:18:12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

新译本:他欺压困苦和贫穷的人,抢夺人的物件,没有把抵押品归还,眼目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

和合本2010版: 亏负困苦和贫穷的人,抢夺别人的物件,不归还抵押品,却向偶像举目,做可憎的事;

思高译本: 欺压贫穷无告的人,抢劫,不清还抵押,举目瞻仰偶像,行丑恶之事,

吕振中版:困苦贫穷的人他给亏负了,人的物件他抢夺了,当头他没还给人,偶像他举目瞻仰了,可厌恶的事他行了,

ESV译本:oppresses the poor and needy, commits robbery, does not restore the pledge, lifts up his eyes to the idols, commits abomination,

文理和合本: 欺凌贫乏、夺人之物、不反人之质、瞻仰偶像、行可恶之事、

神天圣书本: 并暴虐其贫穷之人、又强而夺并不还受当之质物、并以己眼望向塐像、及行可恶之事、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虐遇贫乏、强暴是作、不反质、崇敬偶像、多行不义、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欺贫乏。残害人。不偿质举目向伪神。行诸可恶事。

马殊曼译本经文: 欺贫乏。残害人。不偿质举目向伪神。行诸可恶事。

现代译本2019: 他欺诈穷人,抢劫,扣押负债人的抵押品。他到异教的神庙去拜可恶的偶像,

相关链接:以西结书第18章-12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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