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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的一切臣僕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个定例:若不蒙召擅入内院见王的无论男女必被治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现在我没有蒙召进去见王已经三十日了 -以斯帖记4:11

此文来自于圣经-以斯帖记,

和合本原文:4:11「王的一切臣僕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个定例:若不蒙召,擅入内院见王的,无论男女必被治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现在我没有蒙召进去见王已经三十日了。」

新译本:「王所有的臣僕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条法令:无论男女,没有奉召就擅入内院去见王的,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赐他免死,一律要处以死刑。现在我没有奉召进去见王已经三十天了。」

和合本2010版: 「王所有的臣僕和各省的百姓都知道有一个定例,若未奉召见,擅入内院见王的,无论男女必被处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但我没有被召进去见王已经有三十天了。」

思高译本: 「王所有的公卿与各省的百姓都知道,任何人不论男女,未奉召见,而擅入内庭往谒君王的,除非君王向他伸出金杖赐他生存,一律应依法处死。况且我已三十天未蒙召亲近君王了。」

吕振中版:『王的一切臣僕和王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条法令:无论男女,若不蒙召就进入内院去见王的,除非王向他(她)伸出金杖,使他(她)得以活着,一律须被处死:现在我,我没有蒙召去进见王、已有三十天了。』

ESV译本:“All the king's servants and the people of the king's provinces know that if any man or woman goes to the king inside the inner court without being called, there is but one law—to be put to death, except the one to whom the king holds out the golden scepter so that he may live. But as for me, I have not been called to come in to the king these thirty days.”

文理和合本: 王之臣僕、及诸州之民皆知、凡未蒙王召、擅入内院觐王者、无论男女、杀无赦、俱为一例、非王向之举其金杖、不得生存、我未蒙召入觐、已三旬矣、

神天圣书本: 王之诸臣、及王各省之民、都明知以但凡无论男女非被召而自进王内院裏去、者、除王伸出其金之权柄致他活外、则其有一律定他受死、然此三十日间我未被召进至王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国有常例、不蒙君召、擅入深宫觐王者、无论男女、杀无赦、惟王举金杖、则可保命、臣工亿兆咸知之、我未蒙召、已三旬矣。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王之诸臣与王各省之民咸知。无论男妇非召而进王宫者。若非王伸其金杖指之不得活。而依律处死。但我未奉召进与王三旬日矣。

马殊曼译本经文: 王之诸臣与王各省之民咸知。无论男妇非召而进王宫者。若非王伸其金杖指之不得活。而依律处死。但我未奉召进与王三旬日矣。

现代译本2019: 「不分男女,无论是谁,没有蒙王的召唤而擅自进去见王的,一定会被处死。这是法律,全国上下,无论是王的顾问或是各省的人民都知道。只有一个例外:如果王向那没有蒙召的人伸出金杖,那人就可以免死。可是,已经有一个月王没有召见我了。」

相关链接:以斯帖记第4章-11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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