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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被仇敌掳去我必命刀剑杀戮他们;我必向他们定住眼目降祸不降福 -阿摩司书9:4

此文来自于圣经-阿摩司书,

和合本原文:9:4虽被仇敌掳去,我必命刀剑杀戮他们;我必向他们定住眼目,降祸不降福。

新译本:如果他们被仇敌掳去,就是在那里,我必命令刀剑杀死他们;我必定睛在他们身上,降祸不降福。」

和合本2010版: 虽然被仇敌掳去,我也必在那裏命令刀剑杀戮他们;我必定睛在他们身上,降祸不降福。」

思高译本: 即使在敌人面前被掳去充军,我必命刀剑杀死他们;我的眼注视他们,是为加害,不是为祝福。」

吕振中版:旣使他们被仇敌掳去、流亡外国,就是从那裏、我也必吩咐刀剑去杀戮他们;我必拿眼瞪着他们,是要降祸,不是降福。』

ESV译本:And if they go into captivity before their enemies, there I will command the sword, and it shall kill them; and I will fix my eyes upon them for evil and not for good.”

文理和合本: 虽被虏于敌前、我必命刃杀之、我注目视之、乃为殃、非为祥也、

神天圣书本: 又伊等若被伊各敌掠之、赶前出去、则在彼我将命剑、致剑将杀之、且我将以眼注着伊为使凶、非为使吉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虽为敌所掳、我必使刃杀之、我恆鑒察、尔惟加以灾害、不加以福祉、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纵伊被仇掳去。彼吾命刀杀之。及注目视之为恶。非为善。

马殊曼译本经文: 纵伊被仇掳去。彼吾命刀杀之。及注目视之为恶。非为善。

现代译本2019: 哪怕他们已经被掳了,我也要叫敌人处死他们!我已经决定要消灭他们,不帮助他们。」

相关链接:阿摩司书第9章-4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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