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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军之耶和华说:我与你为敌必将你的车辆焚烧成烟刀剑也必吞灭你的少壮狮子我必从地上除灭你所撕碎的你使者的声音必不再听见 -那鸿书2:13

此文来自于圣经-那鸿书,

和合本原文:2:13万军之耶和华说:「我与你为敌,必将你的车辆焚烧成烟,刀剑也必吞灭你的少壮狮子。我必从地上除灭你所撕碎的,你使者的声音必不再听见。」

新译本:万军的耶和华说:看哪!我必攻击你,我要把你的(按照《马索拉文本》,「你的」作「她的」;现参照其他古译本翻译)战车焚烧成烟,刀剑必吞灭你的幼狮;我必从地上除去你的猎物,你使者的声音也必不再有人听见。

和合本2010版: 看哪,我与你为敌,将它的战车( [ 2.13] 「它的战车」:原文另译「你的战车」;七十士译本是「你的羣众」。)焚烧成烟,刀剑必吞灭你的少壮狮子;我必从地上除灭你的猎物,你使者的声音必不再听见。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思高译本: 雄狮曾为幼狮撕裂猎物,为母狮扼死野兽,将猎物塞满牠的洞穴,将掠物充塞牠的窟穴。

吕振中版:万军之永恆主发神谕说:看哪,我与你爲敌;我必将你的车辆焚烧成烟,刀剑也必吞灭你的少壮狮子;我必从地上除灭你所抓撕的,你使者的声音必无可再听见。

ESV译本:Behold, I am against you, declares the LORD of hosts, and I will burn your chariots in smoke, and the sword shall devour your young lions. I will cut off your prey from the earth, and the voice of your messengers shall no longer be heard.

文理和合本: 万军之耶和华曰、我为尔敌、必焚尔车为烟、以刃戮尔稚狮、尔所裂者、绝于地上、尔使之声、不复闻焉、

神天圣书本: 神主者、诸军之神、曰、视哉、我乃对尔、且我将以尔众车而火内焚之、且其剑将吞着尔各乡村、又我将由地绝去尔之夺物、及尔作事之扬声将不再闻矣。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我万有之主耶和华、必攻斯邑、燬厥车骑、俱成烟燄、杀戮穉狮、不许得物于斯土、其声名泯没无闻。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军士之耶贺华曰。夫我攻汝。即焚汝车于火。刀吞汝狮子。绝汝俘自世间。及汝使者之声无复见闻矣。

马殊曼译本经文: 军士之耶贺华曰。夫我攻汝。即焚汝车于火。刀吞汝狮子。绝汝俘自世间。及汝使者之声无复见闻矣。

现代译本2019: 上主—万军的统帅说:「我是你的敌人;我要烧毁你的战车。你的战士要阵亡;我要把你从别人那里抢来的东西夺走。你的使者的声音再也听不到了。」

相关链接:那鸿书第2章-13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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